FATF敦促35個成員國收緊對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監管
據news.bitcoin.com 3月1日報道,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最後確定了對加密貨幣服務提供者進行監督和監管的要求。據報道,該政府間機構已敦促其所有35個成員國以監管商業銀行的方式對加密交易所進行監管。
( 圖片來源: news.bitcoin.com )
像對商業銀行那樣對加密貨幣交易所進行監管
今年2月23日,在法國舉行的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會議討論了對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監管標準。據《韓國商報》報道,韓國最高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服務委員會在出席會議後表示,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將收緊對加密貨幣交易所的監管標準。報道寫道:
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敦促成員國的金融當局要像監管商業銀行一樣監管加密貨幣交易所。
據報道,該工作組聲稱,“為了防止加密貨幣被濫用於非法交易”,這些措施是必要的。
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是1989年成立的一個政府間機構,它為打擊洗錢、恐怖主義融資和其他對國際金融體系完整性構成威脅的行為制定標準並促進有效實施法律、監管和業務措施。目前該機構有35個成員國,還有香港、歐盟委員會和海灣合作委員會。
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成員國包括阿根廷、澳大利亞、奧地利、比利時、巴西、加拿大、中國、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印度、愛爾蘭、以色列、義大利、日本、韓國、盧森堡、馬來西亞、墨西哥、荷蘭、紐西蘭、挪威、葡萄牙、俄羅斯聯邦、新加坡、南非、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國,以及美國。
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對成員國的要求
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在會議上宣佈,它已經確定了“有效監管和監督、監控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的具體實施要求”。這些措施將在6月份作為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標準的一部分正式通過。該機構解釋說道:
為實施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建議,各國應將虛擬資產視為“財產”、“收益”、“基金”、“基金或其他資產”或其他“相應價值”。
此外,工作組詳細介紹道“各國應將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建議中的相關措施應用於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並強調成員國應要求這些提供商“識別、評估並採取有效行動,以減輕其洗錢和為恐怖主義融資的風險”。此外,這些加密貨幣供應商“應該被要求獲得許可或進行註冊”。
然而,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明確表示,對於獲准提供加密貨幣資產服務並已根據其建議承擔義務的自然人或法人,“成員國無需對其實施單獨的許可或註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