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閃稱遭“下架”疑雲背後:第三方應用市場的權責邊界在哪裡?
3月12日,今日頭條宣稱,旗下社交類App多閃被騰訊應用寶強制下架,控訴騰訊對其遮蔽升級。
當日晚間,有自媒體人透露,據他所知,應用寶從未上架過“多閃”這款產品,更談不上下架。
多閃在今年年初就已經發布,並且選在一個其他兩家社交產品同時上架的日子,當時也引發了業界關注和討論,有很多的曝光。此後,多閃又在元宵節期間舉辦拉新活動,從App Annie等iOS應用商店監測看,當時下載量也有顯著提高。
既然剛上線和做活動的那段時間,多閃沒上架對它影響更大,但它並沒有在那時提出這個問題,而是選擇現在這樣一個時間點,這是純屬巧合還是有其他方面的考慮,我們無從知曉。
自媒體人磐石之心認為,“應用市場是商業產品,並非開放平臺,是有權力自由選擇上架哪些產品的,這也是行業的普遍現象和通行法則。”這引發我們進一步的深度思考。借這個機會,我想跟各位讀者聊聊作為第三方應用分發平臺,它權利和義務的邊界在哪裡。
在討論應用寶在什麼時間點“下架”某款應用之前,一個更前提的問題是:應用寶是否有義務“上架”多閃?我想這一點大家應該沒有異議:第三方應用市場沒有義務一定要上架某款應用。
雖然平臺強制下架某款應用的現象是存在的——這是出於行政命令要求和平臺自身規則“令行禁止”的需要。但目前為止,還真沒有聽說過哪裡有必須要上架某款應用的新聞。
上架與否、下架與否,完全由平臺方自行決定,是完全正常的,正當的商業行為。
作為一個溝通作者和使用者的橋樑,平臺同時面對供需雙方,它通過平衡對應用作者和對終端使用者的影響力,試圖讓兩者相互影響,彼此促進。
如果說某個應用市場佔據了比其他家更大的市場份額,這可能是因為它對待開發者很友善,創造了很多很好的應用,因此吸引了更多使用者前來;也可能是因為它本身坐擁眾多使用者,開發者受到誘惑,趨之若鶩。
應用寶通過在微信生態內的無縫融合,能夠及時觸達微信的10億使用者,所以大概算是後一種,即開發者是因為平臺上使用者多才聚集過來。在這種場合,平臺一般要對開發者嚴格一點,給他們更多的規範,好提升產品的使用者體驗。
開發者雖然可能有怨言,但為了爭取這個地方的使用者,也會做出各自的取捨。蘋果App Store對應用內付費分成的要求,甚至連國民級應用微信都不得不服從。
蘋果App Store在iOS內業已構成壟斷,但即便是這樣的壟斷性平臺,也照樣有權決定入駐應用的生死。蘋果可以說自己稽核遵循的是固定的規則,但這種規則也不會讓開發者“民主協商”,而完全是企業的自由意志。
對應用寶來說,說它“壟斷”可就更算不上。在國內安卓應用市場中,不具備Google Play在海外區一統天下的條件,應用寶和阿里、百度、各大手機廠商自營商店同臺競技。與此同時,在微信生態內部,應用寶及APK下載的熱度,也受到無需下載,用完即走的微信小程式越來越大的影響,以效果看,就更談不上壟斷了。
既然連壟斷都談不上,像應用寶這樣的第三方平臺,自然有高度的自主權去決定是否上架某些應用。其中一個理由,是不上架競爭對手的產品。
iPhone早期版本曾內建一個蘋果製作的YouTube客戶端,此後蘋果宣佈停止預裝,谷歌不得不改為自己開發YouTube客戶端並向蘋果申請上架。相比之下,谷歌跟微軟之間的角力則更為經典。
2013年5月,微軟發言人Frank Shaw接受採訪說,就在他受訪的那天,才剛剛收到一封由谷歌寄來的公文,要求微軟在Windows Phone系統的應用商店,拿掉由微軟方面開發的YouTube應用。鑑於谷歌無意自行為WP平臺開發YouTube應用,這將讓該平臺的手機使用者只能用瀏覽器觀看YouTube視訊,限制了WP平臺的競爭力。
谷歌以不做應用不上架為理由,反過來壓制相對弱勢的平臺方,也成為應用市場這一業態發展史上的一個經典案例。所以說應用開發者針對平臺而言,不是永遠的“弱勢群體”,一定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能做出今日頭條、抖音、多閃以及一系列產品矩陣,與BAT分庭抗禮的位元組跳動,完全具備和平臺方平等博弈的資格。
所以,多閃試圖嚮應用寶投遞上架,應用寶自行決定是否上架、何時上架下架,這都是各家企業的自由,都是正常、正當的商業行為。
遭遇平臺不收錄的情況,開發者與其在同一個地方停留,可能更好的方法是繞開這裡,在其他平臺和媒介上加大推廣力度;或是檢查自身的合規性,試圖解決與平臺間可能存在的利益衝突。
根本上來說,做得好的產品,自己是會說話的。
只要產品自身具備了良好的口碑和熱度,平臺方即便為了它自己的利益,相信也不會無動於衷。所以最好的選擇,是做好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