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程式上出現盜播侵權騰訊是否有責?法院這麼判決
小程式上出現盜播侵權,騰訊是否有責,法院首次判決
微信小程式上盜播網紅作家武志紅的作品,傳播者侵權無疑,但作為小程式的開發平臺,騰訊該不該擔責?第一財經1℃記者獲悉,2月27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一例判決明確,騰訊不用擔責。理由是,騰訊對小程式開發者提供的是架構與接入服務,不適用“通知刪除”原則。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對外通報稱,該案成為騰訊作為微信小程式服務提供者被起訴的第一案。
當前,很多網際網路平臺都在研發自己的小程式架構與接入技術,這一判例也為此後類似案件樹立了標杆。
緣起
杭州刀豆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刀豆公司”)訴稱,其享有作品《武志紅的心理學課》的資訊網路傳播權等權利,任何第三方未經刀豆公司許可,均不得以資訊網路的方式向社會傳播該作品。長沙百贊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百贊公司”)未經許可,擅自通過其所有並經營的微信小程式“線上聽閱”、“咯咯嗚”、“回播”等提供該作品的線上播放服務。騰訊公司作為微信小程式的平臺管理者,具有稽核的義務;但騰訊公司在稽核涉案小程式後,在應知的情況下,仍然放任百贊公司的侵權行為。
基於以上原因,刀豆公司認為,上述兩方的行為侵犯了其就涉案作品享有的資訊網路傳播權,給他們造成了重大的經濟損失。要求法院判令,百贊公司立即刪除三個小程式上的涉案作品,騰訊公司立即刪除三個侵權小程式,百贊公司、騰訊公司賠償各項損失5萬元。
百贊公司辯稱,其只是應用音訊播放工具的方式開發小程式,提供的音訊播放功能,主要是為了學習和了解小程式的開發,並沒有直接通過傳播音訊來盈利,也沒有在網上公開售賣音訊。在收到法院通知後,他們已經斷開了連結,刪除了涉案音訊。同時,在被訴後積極與刀豆公司溝通協商,以最大程度展現自己解決問題的誠意。
騰訊方面在答辯時表示,小程式服務是一種移動頁面接入技術服務。小程式的技術原理總體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給開發者提供小程式開發工具,方便其使用已有的框架、元件、介面等快速完成小程式頁面的搭建;二是在使用者和開發者之間提供資訊接入通道。小程式平臺不儲存開發者具體服務內容,並非資訊儲存服務空間,小程式上內容由開發者直接向用戶提供,小程式平臺技術上無法針對實際由開發者提供的具體服務內容採取處理措施。
小程式一旦開發完成就類似於一個獨立的網站上線運營,騰訊作為頁面接入技術提供者無法再對網站施加任何影響。如一定要遮蔽侵權資訊,騰訊技術上可採取的措施只有徹底關閉通訊埠,切斷使用者與開發者之間的聯絡通道。因此,騰訊作為僅為頁面接入提供技術服務的主體,已經公示了頁面開發者即內容提供者的主體資訊,不存在侵權的意圖和過錯。
騰訊同時提出,對於小程式平臺的規制及相關注意義務、處理責任的認定,應嚴格以法律和客觀技術事實為依據,審慎平衡侵權行為的實施範圍、嚴重程度及技術服務提供者採取措施的必要性和技術可行性,避免以部分侵權行為由直接認定技術服務提供者必須整體刪除開發者小程式。
一審判決
對於刀豆公司的訴訟請求,法院經審理認為,百贊公司的行為侵犯了刀豆公司對涉案作品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根據案件情節,判決百贊公司賠償刀豆公司各項損失15000元。提供網路自動接入或自動傳輸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通常無法審查使用者上傳內容,對侵權內容的判斷識別能力很弱,甚至無法準確地刪除侵權內容或者切斷與侵權內容有關的網路服務,其服務具有無差別技術性和被動性等屬性。根據《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的規定,純粹意義的自動接入或自動傳輸服務提供者不承擔侵權責任,也不適用“通知刪除”規則。
法院認為,“通知刪除”規則僅適用於能夠判斷特定內容是否侵權且可以及時有效遏制侵權行為的資訊儲存空間或者搜尋、連結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而“刪除”的物件為儲存於網路平臺的侵權內容和侵權內容連結,而不是具體的侵權使用者或連結所指向的侵權網站。無論是《侵權責任法》、《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電子商務法》,還是相關司法解釋,所有涉及“通知刪除”有關的規定,其中最核心的處理措施都是刪除或者遮蔽侵權內容(連結),而非直接停止資訊的自動接入、傳輸或快取等。因此,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及權利義務相一致原則,《侵權責任法》第三十六條“通知刪除”規則中“網路服務提供者”應指向提供資訊儲存空間或者搜尋、連結等服務的網路服務提供者,其不適用於提供自動接入或自動傳輸等基礎性網路服務的提供者。
該案中,騰訊公司對小程式開發者提供的是架構與接入服務,其性質類似《資訊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規定的自動接入、自動傳輸服務,對騰訊公司不適用“通知刪除”規則。此外,從技術上看,由於小程式內容均儲存於開發者伺服器,小程式只是通過開發者域名作為埠與開發者伺服器之間進行通訊,因此小程式平臺技術上無法觸及開發者伺服器內容,更談不上精準刪除開發者伺服器中侵權內容,如一定要遮蔽侵權資訊,騰訊公司技術上可採取的措施只有徹底關閉通訊埠,切斷使用者與開發者之間的聯絡通道,即徹底刪除小程式,但一律徹底刪除小程式並非法律規定的“採取必要措施”所追求的“定位清除”效果。
法院一審判決,駁回了刀豆公司對騰訊方面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