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案經理是否應該成為團隊自身的背鍋俠
(題圖:from unsplash)
有甩鍋就有背鍋,哪麼做為團隊的領導者——專案經理,是否應該成為團隊自身的背鍋俠?為此於10月9日,多名一線專案管理人員在 長沙網際網路活動基地 展開討論,現將激烈的舌戰結果分享給大家,僅供參考。
晚上的討論,其實雙方對於要不要背鍋是沒有異議的,只是最後正方卡在了為什麼要背100%鍋的問題,關於這點,我把我事先想的綜合昨天晚上大家的意見總結為以下幾點:
1、“所有的鍋我來背”這是一種態度,也是一種境界。說它是態度,那是因為我們面對問題不退縮,不推諉。哪怕不是因“我”而產生的問題,我也要努力去解決。因為只有這樣,這次解決不了的問題,下次才有可能解決或者提前避免,這是一種積極解決問題的態度。而以“超出我的能力範圍”作為理由,實際上是一種逃避,最終會發現超出自身能力範圍的事情越來越多,專案失敗似乎也成了天經地義了。說這是一種境界,正是因為難以達到,才把它設為目標,才會成為自己成長的方向,心存背鍋的信念,鍋才會越背越少,路才會越走越寬。
2、現實中,“超出我能力範圍”的鍋確實存在,但並不意味著我們必須去背,要學會合理的避免背鍋。其實專案過程中的所謂不可控因素,或者說風險,是需要專案經理事先識別出來並進行有效管理的,所謂的資源不夠,人心難測,利益不均等等而產生的風險,能否識別,正是專案經理的價值所在。我們的價值,不正是因為我們踩過更多的坑而提升的嗎?作為專案經理,別人認為是不可控的因素,你能解決,這就是你的牛逼之處。實際工作中,能做到提前預警,有應對預案其實就能解決大部分的“鍋”了,從這點看,背鍋不是我們的目的,目的正是為了下次不產生同樣的鍋。
3、當然,背鍋俠不是替罪羊,要避免成為上司或者團隊的替罪羊。昨天黃總舉的那個曹操殺糧官的例子,恰恰說明了有些鍋我們不能背。對於會對我的工作前途有影響的工作,這種工作根本就不能做,如果是領導要求,是團隊要求,那就遠離領導,遠離團隊,不能以自己的職業前途為賭注效忠領導。現實生活中,幫公司做假賬的財務,幫領導幹髒活的下屬,事發時就一定是替罪羊,這樣的工作,只要能夠頂住誘惑,果斷退出,“鍋”是扣不到你頭上來的,從而也就不會有背鍋這麼一說了。
作者:潘登,長沙大唐軟體技術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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