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體電路一甲子:方寸之間上演時代更迭
60年前的9月12日,在電晶體誕生11年後,美國德州儀器青年工程師基爾比(Jack Kilby)將幾個鍺電晶體晶片粘在一個鍺片上,並用細金絲將這些電晶體連線起來——看,這是世界上第一塊積體電路。
如果擁有上帝視角,你會為那塊粗糙簡陋的積體電路歡呼雀躍。因為,你能在手機上閱讀這篇文章,也得益於它。
不過在當時,積體電路改變世界的潛力,還有待驗證。
42年後,基爾比獲得了諾貝爾物理學獎。此時,圍繞積體電路發展出的產業產值已經超過了2000億美元。
德州儀器公司董事會主席這樣評價基爾比:如果說有一項發明不僅革新了我們的工業,並且改變了我們生活的世界,那就是他發明的積體電路。
每項發明都開闢新的領域
積體電路與由分立元器件組成的電路相比較,具有體積小、重量輕、功耗低、速度快、可靠性高、成本低等優點。圍繞它,逐漸形成了新興工業技術——微電子技術。
在上世紀60—70年代的世界“冷戰”時代,積體電路首先被應用於航天和軍事。70年代,微處理器出現;80年代,IBM研製出第一代商用化個人電腦;後來,超大規模積體電路和射頻晶片成為現實;中央處理器和影象處理器結合,有了適合於移動智慧終端的應用處理器,加上基帶晶片功能的拓展,智慧手機、平板電腦誕生……
“60年的積體電路發展史,實質上是一部不斷髮明、不斷創新的文明史,每一項新的發明,都開闢了一片全新的應用領域,推動了工業的長足進步。”電子工業出版社總編輯劉九如告訴科技日報記者。
他表示,如今在1平方釐米的矽片上已經可以整合超過50億個電晶體,“通俗地說,積體電路是我們眾多機器裝置的心臟;沒有心臟,我們周邊的眾多機器裝置就無法使用,比如手機、洗衣機、電冰箱等”。
日益突破的積體電路技術,時刻在影響我們的生活。從網際網路時代到移動網際網路時代再到人工智慧時代,在摩爾定律下,資訊產業的更新換代彷彿按下了快進鍵。
“可以說,積體電路是資訊時代的國之重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富國之鼎,保障國家安全的安邦至寶。”劉九如強調。
破了樓蘭 前面還有新的樓蘭
中國積體電路產業起步並不晚。
50年代中期,正值我國開始實施第一個五年計劃。半導體這門新興科學技術受到了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
1956年,在沒有技術資料、沒有完整裝置的條件下,我國成功研製出了首批半導體器件——鍺合金電晶體。1961年我國第一個積體電路研製課題組成立。1965年我國第一代單片積體電路在北京、石家莊和上海等地相繼問世。
當時強調的是“自力更生,艱苦奮鬥”,各家企業都是在封閉式環境中自行設計、研製、生產和銷售。再之後,道路開始曲折。“積體電路喪失了10年左右的時間。起步較早的積體電路產業,機會失去了,落伍了。” 電子工業部第13研究所的金聖東、趙正平在一篇回顧文章中寫道。
上世紀70年代中期到80年代初期則是攻關階段,國家組織了大規模積體電路的三次會戰和三次攻關,取得了成績,但實際收效不大。改革開放後,不少人又認為更新裝置是扭轉積體電路落後面貌的唯一出路,掀起了國外引進之風。
“它暴露的不是我們有什麼問題,它反映的是國家發展階段的差異。一個還沒有完成工業化的國家想發展高新技術產業,確實難度太大。”中科院微電子研究所所長葉甜春在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90年代,我國先後實施“908”工程和“909”工程,建立了六英寸晶圓示範線,積體電路封裝示範生產線和一批積體電路設計企業。2000年國務院下發《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國內眾多晶片製造企業、封裝測試企業先後成立;2011年,國務院又下發《進一步鼓勵軟體產業和積體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
總結來路,葉甜春認為真正的轉折點是2008年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啟動。先有研發投入作為積累,建立起可以支撐產業快速發展的技術體系;又有國家積體電路產業投資基金支撐積體電路產業做海外併購,做引進吸收和消化創新,“效果已經顯現”。
劉九如坦言,最近社會各界越發關注我國積體電路產業的發展,也是因為我國實施製造強國與網路強國戰略,推動製造業轉型升級,資訊化與資訊保安要做到自主可控,引發了各行各業對高效能積體電路晶片的廣泛需求。“與此同時,由於關鍵技術、基礎材料、工藝裝置的差距,我國積體電路產業還存在受制於人的局面,主要依賴於進口。因此科技界、產業界也紛紛行動,整合資源,凝聚人才,加大投入,推動我國積體電路產業形成發展熱潮,也取得了長足進步。”劉九如說。
今年6月,在一場以晶片產業為主題的論壇上,紫光集團全球執行副總裁兼紫光展銳CEO曾學忠指出,晶片是數字時代的基礎,而未來全球半導體市場應該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互為一體”。需要自主創新,否則沒有國際合作的資本;但也不能光靠國際合作,否則解決不了中國晶片產業發展的核心問題。
曾學忠認為,做晶片,就得承受“板凳要坐十年冷”。但他也樂觀:“再過一段時間,我相信我們半導體產業會超過別人。” 他說,我國晶片企業應該有這樣的想法——不破樓蘭終不還。“破了樓蘭我們也不還,因為前面還有新的樓蘭。”(記者 張蓋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