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羅默獲諾貝爾獎
201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授予內生增長理論的主要開拓者之一保羅·羅默(Paul M.Romer)。對羅默,我一直有一個錯覺。在一篇文章中,曾隨手寫道“諾貝爾獎獲得者羅默、斯蒂格里茨、克魯格曼認為……”,校對時才忽然警覺:羅默還根本沒得獎呢。可見在我心目中,羅默得獎是理所當然的事。羅默獲獎,在我看來是傳統經濟學向新經濟學過渡的一個標誌性里程碑。羅默身上有過渡人物特有的新舊兩重性,就其規模經濟主張來說,他代表的是舊經濟的終結;就其新經濟增長主張來說,又代表著新經濟時代的開始。
標準經濟學有一個弱點,只談人與人之間的經濟關係(生產關係),不談人與自然之間的技術關係(生產力)。這種經濟學一到技術革命時期就卡殼,因為不瞭解高新科技對經濟的作用機理。只好搬個小板凳看著變革目瞪口呆,任由錢被高科技們嘩啦嘩啦圈走。
將技術納入經濟學,作為一個內生變數,是羅默的一個主要貢獻。羅默代表了技術與經濟學的聯姻,指向了高科技時代新經濟發展的方向。這正是我現在從事的專業(技術經濟學)。在羅默1990年談到,“技術作為經濟增長的一個投入要素,其基本特徵在於:它不是一般物品,亦不是公共物品,它是具有某種非競爭性、部分排他性的物品。”
羅預設為:完全競爭的市場所帶來的增長不是最理想的,壟斷競爭是必要的。經濟增長中起主要作用的是規模經濟。羅默的理論經濟學部分屬於我特別喜愛的張伯倫派,與斯蒂格里茨、克魯格曼用的都是一套模型(D-S模型,即張伯倫理論的數學版)。核心是認為完全競爭不真實,而主張用壟斷競爭刻畫真實世界。同時,羅默與斯蒂格里茨、克魯格曼一樣,從均衡理論中得出的同樣是具有報酬遞增特徵的規模經濟結論。
雖然有無報酬遞增,被當作區分新舊增長理論的界碑(新古典增長理論認為報酬不變或遞減)。但在我看來,羅默的報酬遞增理論,嚴格來說,算不上“新經濟”增長理論,因為規模經濟發展到極端,不過是傳統中國製造,是一種典型的舊經濟。從網際網路人看來,實在算不上新。新經濟增長理論(又稱內生增長理論)之所謂新,只不過是相對於更舊而言的。
同是強調作為生產力核心的技術,羅默在政策上,屬於政府幹預派,與斯蒂格里茨是一撥的。他認為:政府可通過向研究者、中間產品的購買者、最終產品的生產者提供補貼的政策以提高經濟增長率和社會福利水平。其中推理是,在完全競爭與壟斷競爭的均衡價差中,FC(固定成本)=AC(平均成本)-MC(邊際成本)。而FC直接等於an(補貼)。意思是,由於技術具有“某種非競爭性”,因此企業沒有積極性投入研發經費,只好由政府補貼。這倒挺符合以往國家創新體系和863計劃的邏輯,但與網際網路的現實明顯不符,解釋不了谷歌、微軟、IBM、華為為什麼要大量投入研發經費,不靠政府,以企業為主體進行創新。可見,羅默與熊彼特理論不相容,雖然他與熊彼特二代理論用的是同樣的壟斷競爭模型,結論卻有很大不同。
諾貝爾經濟學獎一般發給快老死的人,再不發,頒獎者就會錯過機會證明自己。因此,這個獎,其墓誌銘的意義,大於風向標的意義。學子剛步入經濟學殿堂,往往誰得獎就追誰,往往就追到幾十年前過時理論上去了。羅默後面的理論,將向哪個方向發展?我當天對我的研究生說,要盯緊潘澤、鮑莫爾這個方向。同是報酬遞增理論,他們的範圍經濟理論,與規模經濟理論正好相反,證明的不是傳統中國製造何以可能,而可以證明個性化定製何以可能。這才是比新經濟增長理論更新的新經濟的增長理論。從這個意義上說,你們現在捕捉網際網路這個方向的實踐,用三年時間把它變為理論,等你們七老八十的時候,諾貝爾獎才能輪到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