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3部門合力規範“雙十一”網路促銷活動
[ 摘要 ]北京市工商局聯合13家北京市網路市場監管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京東、阿里巴巴、亞馬遜等15家本市重點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就規範開展“雙十一”網路集中促銷活動進行行政指導。
中新網北京11月5日電 (記者 杜燕)今天,記者從北京市工商局獲悉,該局聯合市發展改革委、經信委、商務委、網信辦、公安局、質監局、食藥局、通管局、北京海關、郵政管理局、智慧財產權局、新聞出版廣電局等13家北京市網路市場監管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京東、阿里巴巴、亞馬遜等15家本市重點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就規範開展“雙十一”網路集中促銷活動進行行政指導。
北京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該局結合新出臺的《電子商務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平臺經營者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在集中促銷期間嚴格履行主體身份核驗、交易記錄儲存、交易行為檢查監控以及促銷資訊事先公示等義務,不得利用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不得利用成交量、使用者評價進行虛假宣傳,不得限制、排斥經營者參加其他促銷活動。
該局還要求平臺經營者加強商品質量管理,健全完善商品質量管控制度和措施,及時處置抽檢不合格商品及其經營者,並向政府部門報告。
負責人表示,該局要求平臺經營者強化網際網路廣告管理,全面履行對促銷廣告的檢查核驗義務,禁止釋出內容不符或證明材料不全的廣告,顯著區分付費搜尋廣告與自然搜尋結果。同時,要求平臺經營者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積極貫徹執行《電子商務經營者保護消費者權益合規指引》各項要求,暢通糾紛和解通道,防控熱點消費風險。
記者瞭解到,北京市經信委在會上要求平臺經營者嚴格遵守網路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等有關規定,簽署《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信用承諾書》,通過“信用北京”“信用中國”向社會承諾守法經營;北京市發改委價監局提示平臺經營者,在集中促銷活動期間要及時發現並制止虛構原價、先漲後降、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行為;北京市食藥局要求平臺經營者加強餐飲企業入網審查,亮照亮證經營,杜絕無證或使用過期證照經營,確保促銷食品安全衛生。
此外,北京市商務委、網信辦、公安局、質監局、通管局、北京海關、郵政管理局、智慧財產權局、新聞出版廣電局也結合各自職能,對“雙十一”網路集中促銷期間平臺經營則應當遵守的各項規定作了行政指導。
據悉,本次“雙十一”行政指導座談會發揮北京市網路市場監管聯席會議的統籌協調作用,立足各部門監管職能,形成市場監管合力,以達到規範平臺電商促銷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政企協作和社會共治的目的,使廣大消費者在促銷活動期間能夠安全消費、放心消費。(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