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偷用網咖電腦賺取比特幣獲利4萬餘元 已被警方批捕
原標題:偷用電腦“挖礦” 賺比特幣牟利
隨著比特幣等虛擬貨幣的興起,用電腦“挖礦”也逐漸進入人們的視野。此處的“挖礦”指的是電腦通過貢獻算力獲得虛擬貨幣的過程。記者3日從番禺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該院批准逮捕了一名涉嫌偷用網咖電腦“挖礦”賺取比特幣牟利的犯罪嫌疑人。
該名犯罪嫌疑人叫成某清,男,現年35歲,系番禺某網咖聯盟唯一的一名技術員,已經在該網咖聯盟工作十年,專門負責管理該網咖聯盟旗下5間網咖共600多臺電腦的日常執行和裝置維護。
2018年1月份,該網咖聯盟的老闆江某瞭解到本行業好多人員都在“挖礦”賺錢,就讓成某清嘗試利用網咖的空閒電腦進行“挖礦”以增加網咖的收入。成某清於是在網咖內重新組裝了6臺電腦專門進行“挖礦”。經試驗,江某認為“挖礦”不划算,於是在2018年3月份左右,讓成某清停止了“挖礦”。但奇怪的是,接下來幾個月,網咖不斷收到顧客投訴,投訴內容均為上網玩遊戲時常出現卡機、慢、賬戶經常掉線、無法玩遊戲等現象,江某讓成某清進行排查,卻一直查不出是何原因。2018年8月中旬,江某請來新的技術員,發現5間網咖所有電腦均被人在開機載入項中植入了“挖礦”程式。數月來,網咖電腦之所以出現上述問題,均是因為執行“挖礦”程式所致。江某遂質問成某清是否其所為,成某清供認不諱,並簽下賠償方案,但之後一直不肯履行,於是江某向公安機關報案,至此案發。
到案後,犯罪嫌疑人成某清供認,截至今年8月中旬,其一直瞞著江某用5間網咖的電腦偷偷“挖礦”,所得比特幣全部存入本人的網上賬戶中,而後出售謀利。至案發前,其通過網上交易平臺出售比特幣共獲利人民幣4萬餘元。
(責編:畢磊、連品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