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順海 國家智慧城市政策彙總及解讀
國家智慧城市政策彙總及解讀
“智慧城市”定義為“運用物聯網、雲端計算、大資料、空間地理資訊整合等新一代資訊科技,促進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服務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總體而言,關於智慧城市的政策分為四類。第一類是智慧城市建設的具體規劃與政策,包括政府長期規劃、建設方案、指導意見、專案管理方法等。第二類是在政府的國民經濟社會資訊化建設總體規劃中專門列出的智慧城市政策。第三類是“城市資訊化建設”或“數字城市建設”的相關政策,這些專案與智慧城市建設目標類似。第四類是由多箇中央部委聯合開展的試點專案,重點關注智慧城市建設或相關基礎設施。
2014年9月,國家發改委聯合七部委7釋出《關於促進智慧城市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作為戰略政策檔案,為中國的智慧城市建設確立了基本原則,包括應用智慧技術推動綜合公共服務,推動數字平臺的資料收集與分享,促進執法(如通過智慧技術促進依法納稅),推動電子政務,完善群眾訴求表達和受理信訪的網路平臺等。《意見》強調,智慧城市的建設必須以人為本、務實推進;因地制宜,以城市發展需求為導向;市場為主,同時杜絕不必要的行政干預。
國務院頒佈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第十八章第二節將智慧城市建設作為重點。智慧技術在城市中的關鍵應用領域包括:(1)寬頻資訊網路;(2)城市規劃管理資訊化,包括政務資訊共享;(3)交通、電力、給排水、管網等基礎設施智慧化;(4)公共服務便捷化;(5)產業發展現代化;(6)社會治理精細化。
圖表1:國家智慧城市政策彙總(一)
資料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圖表2:國家智慧城市政策彙總(二)
資料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各省市智慧城市政策彙總及解讀
目前,國內各地智慧城市建設的重點和發展路徑各不相同,同時,各地智慧城市建設也具有規律可循,即圍繞城市總體發展戰略,選擇智慧城市建設的重點和發展路徑,實現智慧城市和城市總體發展戰略的統一。
2016年11月8日,《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工作方案(2016-2020年)》經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領導小組審議後原則通過。按照該《工作方案》,深圳市力爭到2020年構建起寬頻、泛在、融合、安全的智慧城市基礎設施,形成高效便捷、無處不在的資訊服務,建設全程全時的公共服務體系,打造低碳綠色環境友好的宜居城市,智慧城市建設達到國際先進水平。根據原則通過的《工作方案》,深圳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將在公共服務、社會治理、資訊經濟、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和資訊保安等方面著力。
圖表3:各省市智慧城市政策彙總(一)
資料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圖表4:各省市智慧城市政策彙總(二)
資料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圖表5:各省市智慧城市政策彙總(三)
資料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
為了更好地把握國內智慧城市發展動態、分享建設經驗、探索發展規律、打開發展新思路,國脈互聯智慧城市研究中心開展了第六屆全國智慧城市發展水平評估。
此次評估得分前十名的城市分別是深圳、上海、杭州、北京、無錫、廣州、寧波、佛山、廈門、蘇州。其中深圳和上海得分超過80分,領跑其他城市,杭州、北京、無錫、廣州四個城市成績均在70分以上,智慧城市建設成果突出,而寧波、佛山、廈門、蘇州四個城市成績則在60-70分之間,智慧城市建設成果相對較好。總的來看,前十名城市在總分成績上存在一定差距,但每個領域得分較為均衡,說明以上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設注重均衡發展,這為我國其他城市建設提供了良好的標杆示範。
圖表6:2017中國智慧城市發展水平評估表前十名排名
資料來源:前瞻產業研究院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