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金協會發布風險提示:STO被判“死刑”
搜狐科技/尹莉娜
12月4日下午,北京市網際網路金融行業協會發布《關於防範以STO名義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風險提示》(下稱提示)。
提示稱,近期,北京互金協會發現仍有部分機構或個人以STO(Security Token Offering,即證券化代幣發行)名義繼續從事宣傳培訓、專案推介、融資交易等相關活動。
北京互金協會提醒相關機構和個人,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STO涉嫌非法金融活動,相關機構和個人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和監管規定,立即停止關於STO的各類宣傳培訓、專案推介、融資交易等活動。涉嫌違法違規的機構和個人將會受到驅離、關閉網站平臺及移動APP、吊銷營業執照等嚴厲懲處。同時,提醒廣大投資者應保持理性,增強風險防範意識,主動抵制違法違規金融活動,謹防上當受騙。對於發現的違法犯罪線索,可積極向有關部門舉報。
北京互金協會指出,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釋出《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之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中央網信辦、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及北京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等也多次釋出相關風險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