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個人涉足區塊鏈領域需要哪些前提條件、哪些資本?
金融科技迅速發展的今天,隨著人工智慧、區塊鏈、大資料等技術的應用,傳統金融機構的服務模式、服務形態、管理運營模式等發生了革命性的變化。
據瞭解,區塊鏈有不同的玩法,公鏈一般是2C的,聯盟鏈是2B的,對於2B的區塊鏈來說,這個B也有它的使用者,這個B的使用者往往對於區塊鏈這個存在是無感的。銀行業用了區塊鏈,但是銀行的客戶他對於銀行用沒用區塊鏈事情可能是無感的,只是銀行跟銀行之間,銀行跟其他機構之間的一種2B的遊戲,這是現在看聯盟鏈的做法。
如果C跟B有記賬權了,比如監督權,這就不一樣了,如果這個C還有一些參與感,生產關係就有一點改變、優化的意思了。區塊鏈這個技術有很多種用法,完全是B之間的遊戲,也是一種用法。如果能夠延展到B的客戶或者B的合作伙伴、B外圍的一些合作資源,那是會不一樣,整個生態大家明顯感覺到我們在使用了區塊鏈提供的信任服務,這個信任服務有信任、有激勵、有證明,我很願意看到有這一類的出來,但是這個還是有挑戰性的,它實際不是一個技術決策,而是一個治理的決策。
不是說每一個公司都有這樣的一種理念或者拿這個理念說服客戶的能力,這肯定是不會的,但是我隱隱約約感覺到,不從這個角度說服客戶的話,真的很難做。
區塊鏈應用起到的作用應該是優化生產關係,不是推翻、顛覆生產關係,但不是說可有可無,而是通過這個東西調動積極性,讓大家嚐到甜頭、也願意用,比如拿積分在社團的內部進行貢獻度的考核和分享的額度、分享的力度,一種管理,用的過程當中是否公平,大家可以去監督、能夠自證清白,而不是少數人在黑盒子裡把所有的決策都做完,有些事情確實有沒有區塊鏈都能做,如果晒出來就不一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