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加密貨幣稅收訊息不斷,瑞典稅務局開出100萬美元的稅務賬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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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瑞典加密貨幣交易者 Linus Dunker 收到瑞典稅務局 STA(Swedish Tax Agency)高達 100 萬美元的稅務賬單,並聲稱徵稅要求不合理。據悉,這只是 STA 受理的與加密貨幣相關案件中的一例。自從加密貨幣在瑞典開始流行,瑞典稅務局就表示很有興趣處理相關事務。僅在 2018 年,STA 就對多達 400 名瑞典加密交易員展開調查,調查人數是 2017 年的 10 倍。
進入 2019 年以來,關於各國加密貨幣相關稅收政策訊息不斷。
先說讀者們最關心的中國,目前似乎沒有出臺明確針對加密貨幣行業的稅收標準。不過, 1 月 11 日,楊浦區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馬慶表示 ,只要不做幣,我們對區塊鏈技術開發企業不問稅收給予補貼。對於入駐集聚載體的區塊鏈企業給予最高不超過 500 元/平方米的開辦費補貼,單個企業補貼總額不超過 500 萬元;對於入駐集聚載體的孵化器、行業組織、公共服務平臺等經認定後給予最高不超過 1000 元/平方米的開辦費補貼。
據日媒 ,日本財政部近日下發關於虛擬貨幣年度交易申報程式的檔案,根據檔案顯示,2018 年納稅申報程式將簡化,申報時間是 2019 年 2 月 18 日到 3 月 15 日。
韓國企劃財政部宣佈了對 2018 年稅法執法法令的擬議修正案 ,該法案將於今年 2 月開始執行。據悉,可享受研發稅收抵免政策的業務中增加了 16 個領域,其中包括區塊鏈技術。屆時,相關大中型企業可享受減稅福利的研發費用為 30-40%、小企業為 20-30%。目前,大企業的研發稅減免率為 0~2%,中型企業為 8~15%,中小企業(SME)為 25%。
根據智利國稅局的檔案 ,智利居民必須將與加密貨幣交易相關的收入報告列為“其他個人收入 / 第三方收入”,並將從今年 4 月開始繳納與加密貨幣相關的稅款,該國政府已將加密資產納入納稅清單,併為此提供一份表格。
保加利亞 政府已開始調查加密貨幣交易所,對投資者通過加密貨幣交易獲得的利潤徵稅。保加利亞國家稅務局(NRA)已經將加密貨幣歸類為金融資產,這意味著個人在金融資產上獲得利潤需要繳納 10%的稅款。
委內瑞拉 政府近日頒佈一項法令,要求在該國從事加密業務的納稅人以加密貨幣繳稅。同樣,外幣經營者必須通過加密貨幣納稅。該法令指出,這種改變對於 “加強當前的財政體制” 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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