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慧德國造 “弱AI“強勢登場
2019 年 德國 政府用於AI 研發的預算為5 億歐元。在德國聯邦政府近期正式釋出的《德國聯邦政府 人工智慧 戰略報告》提出,人工智慧(以下簡稱AI )已進入一個新的成熟階段,要使“AI 德國造” 成為全球公認的產品標識;把遵守道德和為道德而設計的理念作為整體,推行“AI 歐洲造” 商標。《報告》涉及AI 研發與廣泛應用,及其帶來的政治、經濟、文化、安全、法律、道德、國際合作等等方面可能出現的變化,提出了行動措施。《報告》也是德國數字化實施戰略的一部分,到2020 年將進一步修改完善,應對AI 快變。
確定近期AI 方向
德方未就AI 定義達成共識,但確定了“ 弱”AI 和“ 強”AI 兩個方向。
“ 強”AI 是指AI 系統具有與人類類似甚至超越人類的智慧。“ 弱”AI 則專注於解決基於數學和電腦科學方法的具體應用問題,由此開發的系統能夠自我優化。此外,研究人員也對人類智慧各方面進行建模並正式描述,構建了用於模擬和支援人類思想的系統。
為抓住機遇,德國聯邦政府戰略導向是使用人工智慧來解決應用問題,提出近期定位為“ 弱”AI 方向:
1 .推理系統,機器證明。從邏輯表示式推導正式陳述,證明硬體和軟體正確性的系統。
2 .基於知識系統。建模和彙集知識的方法,用於模擬人類專業知識和專家支援的軟體(專家系統),部分與心理學和認知科學有關。
3 .模式分析和模式識別。一般歸納分析方法,特別是機器學習。
4 .機器人技術。機器人系統的自動控制,也是自主系統。
5 .智慧多模人機互動。分析和“ 理解” 語言(結合語言學)、影象、手勢和其他形式的人類互動。
提出AI 發展目標
提出三大目標:將德國和歐洲打造成AI 區位,保障德國未來競爭力;實現負責任、以共同福祉為導向的AI 開發和應用;在道德、法律、文化和制度上將AI 嵌入整個社會。具體內容:
1.“AI 德國造” ,成為AI 領域的世界領導者。
2. 加強基礎研究,與其他技術發展和應用結合,在各行業、公共管理和社會領域開闢新應用;增強工業4.0 地位,成為該領域AI 應用領導者;支援中小企業在應用中收益。
3. 與歐洲合作伙伴和技術領導者一起成為領先者;打造AI 研究、創新和經濟區位,吸引並留住世界上最聰明的AI 人才,大力提高相應教育能力。
4. 在德國實現AI 應用價值,重點是公民(個體和社會)可以享用AI 。
5. 嚴格尊重公民的資料主權和資料安全,利用特定資料集,開發基於AI 的商業模式,成為新的出口暢銷品。
6. 在擴建千兆社會實時資料傳輸和分析的智慧基礎設施中,將AI 應用作為固定和移動系統中的核心,構建公共管理和政府的網路基礎設施。
7. 確保高級別IT 安全性,防止敏感技術被操縱、濫用等風險。
8. 促進負責任和以共同福祉為導向的AI 使用,並監督AI 整個發展和應用過程,遵守自由民主基本秩序導向的道德和法律原則。
9. 尋求資料驅動型商業模式的歐洲做法,為創造資料驅動的價值開闢新路。
10. 從AI 開發人員到使用者,確定其尊重道德和法律原則,檢查其是否為高級別的法律確定性而被監管。
11. 實現以人為本的開發和應用,確保勞動者處於中心位置,從多元化視角納入所有考慮因素,包括殘疾人特殊需求。
12. 提高對所有公民特別重要領域的安全、效率和可持續性;提高公民的社會和文化參與度、行動自由和自決。
13. 為實現2030 年議程的可持續性目標做出貢獻。
14. 為AI 應用設定框架條件,為文化和媒體自由的發展提供必要空間。
明確發展思路
明確政府要將AI 納入所有政策領域,在基於民主秩序的經濟和社會層面,實現以人為本、以社會福祉為導向的應用。主要思路:
1. 利用現有科研和經濟結構優勢,在諸如工業4.0 等重點行業領域的技術領先地位,結合AI 潛力,通過強強聯合,提高現有的效率或進入新的商業模式,實現未來價值。
2. 在尊重公民資訊自決前提下,將AI 技術系統嵌入到複雜產品、服務或商業模式中,建立基於公民積極參與、透明程式和可追溯性的信任關係。
3 .AI 發展對傳統強大的中等規模製造業提供了巨大機會,但對中小企業是挑戰;AI 對公共管理和政府某些任務具有巨大潛力。
4. 加強AI 適用法律框架討論;提高全社會認識,加強公共辯論所需的事實和證據基礎;國家策略應有助於“AI 德國造” ,有助於國家和社會福祉,並易於被廣泛採納。
5. 加強歐洲及國際範圍內合作,確保AI 經濟層面的成功,特別是統一的道德準則;歐盟通用資料保護條例(DSGVO )是歐洲合作的重要基礎,除實現技術實力、利用市場力量,還要積極宣傳其價值觀;參與國際規則制訂,在歐盟內頒佈標準。
6. 為有效實施高科技戰略2025 ,將AI 作為德國創新區位的焦點,併成為政府之使命。
推出AI 行動措施
2018 ~2025 年,德國政府投入約30 億歐元資金用於AI 研發,達到3.5% 的研發目標,其中2019 年預算為5 億歐元。帶來的槓桿效應至少會使政府可支配資金翻倍。另外,超出政府權力如教育和培訓經費等,需國家和社會夥伴的特別資助。
共提出了12 項行動:加強德國和歐洲的研究,成為創新引領者;創新競爭和歐盟創新叢集;成果轉化,加強中小企業作用;四是喚醒創業活力並助其成功;實現就業和勞動力市場的結構調整;加強職業教育,培育專業人才和專家;將AI 用於行政管理提供管理能力;確保資料可支配,減少應用障礙;適應規則框架;確定標準(誰制定標準,誰就擁有市場決定權);國內和國際層面合作;加強社會對話,進一步開發政治框架。其中,涉及科教和產業有關的行動措施主要有:
每年將通過“AI 培訓師” 與至少1000 個公司建立關聯;在全國組建1 個至少包含12 箇中心和應用叢集;在高校設立AI 專業,推出科學青年學者培養及教學計劃,至少新增100 名教授;將AI 基礎知識作為職業教育和培訓教學內容;制定AI 技術工人戰略;推動AI 與核心技術相結合,如在物技術和生產技術;在農業和食品鏈中開發應用AI 等。
提出現代資訊通訊系統構成了數字經濟和社會的中樞神經系統,為確保網路效率和可靠性,並高效、可持續地利用現有資源,必須開發新的學習和自適應通訊系統。為檢測網路以及資訊通訊和生產系統中的異常,需在短時間內分析海量資料,必須研究和開發基於AI 的新(部分)自動化程式。應用AI ,在衛生領域考慮到患者合法權益,對於分散式資料來源產生的資料實行資料保護式開發;在護理領域推動開發;加強航空航天技術的研發。對AI 現有研究資助程式,政府要設審查期,並從研發早起,就要監督是否滿足法規專業要求,尤其是嚴格的監管要求等。
強調工業AI 應用程式為工業流程資料的有效處理和加工提供了工具。AI 是智慧監控、操控和調節工藝的核心要素和關鍵,可將工業4.0 提升到一個新水平。通過創新商業模式,可為工業產品提供數字服務和AI 應用;AI 成果在工業中迅速轉化,對經濟領域廣泛應用具有重要推動作用。中小企業應更易涉足AI 技術、計算能力和雲平臺等領域;開放標準可支援AI 廣泛使用。另外,工業和B2B 環境下機器生成的資料和特定領域資料尤為重要,必須遵守資料保護規定等。
提出AI 在所有運輸方式中的應用,可使“ 人與物” 移動更安全、環保、高效、便宜。如可更早地識別出危險情況,比人類更可靠地做出反應,可大幅降低事故數量;未來交通流量可被引導,不再出現擁堵或延遲;不再為停車位發愁;物流可優化容量,消除不必要空載等。AI 系統將為實現自動駕駛與汽車領域可靠性方面發揮關鍵作用。駕駛和感測資料的生成/ 記錄、管理和評估,促進汽車行業進行密切跨公司合作,保障自動駕駛AI 系統可靠應用。要與資料保護監管機構和行業協會共同制定符合隱私的AI 系統開發與應用指南,及時提出最佳應用示例;加強和擴大工業資料交換和互操性研究;推動資料格式和介面標準開發,並在歐洲開展合作等。
綜上可以看出,雖然《報告》釋出晚於英、美、中、日等國一年以上,但《報告》是在吸取近期世界各國發展AI 的意見和建議基礎上形成的。提出的目標、思路和行動措施更加全面,更加務實,更加可操作,為“AI 德國造” 的實現提出了具體的要求。這些都值得我們學習與借鑑,在未來的競爭中掌握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