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人:訴訟融資成投資新熱點
只有在勝訴後才需要向律師付費的“風險代理收費制”一直是美國法律體系的一個特色。其他許多國家曾禁止這種操作,擔心將美國的訟棍文化“引狼入室”。但這種收費制的好處終於得到遲來的認可,如今已被廣泛採用。有了“不贏不收錢”的協定,風險就從訴訟各方轉移到了他們的律師身上,也就不大會發生原本頗有些勝算,卻因為害怕白白燒錢而放棄打官司的情況。
大約十年前,一些律師把這種轉移風險的原則再往前推進了一步。他們接受第三方的資金來支付訴訟開支,作為交換,向對方支付部分訴訟賠償所得。自那之後,訴訟融資業務蓬勃發展起來。《財富》世界500強公司和紐約的精英律師事務所在打數百萬美元的官司時,越來越多地利用外部資本。
投資於訴訟案件的基金逐步增多。過去18個月裡成立了約30只這樣的基金,融資超過20億美元。去年,業界“大腕”伯福德資本(BurfordCapital)為資助訴訟案件投入了13億美元,是2016年投入金額的三倍多。訴訟資助公司LakeWhillans的李·德魯克(LeeDrucker)說他每週都會接到機構投資者的電話,他們想尋覓一種與市場其餘部分不相關的資產——訴訟賠償金與利率上漲或股市起伏沒有任何關聯。
這樣的外部資金不僅能讓原告方發起有可能會帶來大筆賠償金的訴訟,還能讓律師事務所對衝風險。一些委託人擔心律師事務所按小時收取的天價費用會造成不當激勵,因而堅持部分或全部採用風險代理付費方案。有了外部資金,律師事務所就算沒能贏得訴訟也能挽回部分收入。“輸了官司,律所還是會虧一大筆錢,”Stevens&Lee律師事務所的尼古拉斯·卡永(NicholasKajon)說,“但會少虧一些。”
訴訟投資的收益通常為投資額的一個倍數或賠償金的一定比例,或者兩者兼有。勝訴案件的資助者所獲收益可能會是其出資金額的二到四倍。準備上訴的案子審理時間短——通常在18到24個月之間,敗訴的可能性相對較低,投資回報也較低。那些預計將耗時多年的新案子可能會帶來更高的回報。
市場日漸成熟,出現了更復雜的投資方式。為了分散風險,訴訟融資機構將案件打包成投資組合,從中抽取一部分收益。伯福德去年投入了7.26億美元用於組合投資各類案件,而在單個案件上的投入為7200萬美元。
隨著訴訟融資公司爭相搶奪高質量的投資專案,在新市場中也出現了機會。總部設在紐約的訴訟融資公司BenthamIMF與高博金律師事務所(Kobre&Kim)共同設立了一個規模達3000萬美元的基金,專門支援以色列的創業公司向跨國公司索賠——例如在侵害商業機密方面。一個新興的二級市場看來會進一步發展,讓投資者得以先一步套現離場,而不用等待一宗曠日持久的訴訟案塵埃落定。伯福德近期出售了自己在一個涉及兩家阿根廷航空公司的仲裁案中的股份,回報率達736%。如此令人垂涎的利潤水平應該會吸引資本源源不斷地流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