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委員Hester Peirce:延後實施規範有利區塊鏈技術更好的發展
美國證管會(SEC)委員Hester Peirce在上週五(8日)出席一場演講時表示,延後建立加密貨幣規範可能有助於區塊鏈產業能獲得更多自由,進一步自行發展。Peirce在開場強調,「作為監管機構,我必須給出標準免責宣告,即我今天表達的觀點是我自己的,不一定代表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或我的同事。」
Hester Peirce被幣圈人士封為「加密貨幣教母」(Crypto Mom,或譯為加密貨幣之母),原因是她對美國證管會否決Winklevoss雙胞胎所提出的比特幣ETF一案持異議看法。Hester Peirce是在密蘇里大學法律學院發表有關國家規範問題的演說時發表上述評論。
Hester Peirce在演講中提到,「這個領域(區塊鏈和加密貨幣相關)已經挑戰了世界各地的許多監管機構,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當然也不例外。我們和其他監管機構正在瞭解現有的法律如何適用於這一領域,以及新的監管框架是否可更好地運作。」
當談到目前延後推出較清晰的加密貨幣領域法律架構時,Hester Peirce表示,目前的模糊狀態並非是極壞之事。她進一步解釋說:「一旦我們見到更多區塊鏈計畫成熟,我們或許能夠劃出更清晰的界線。延後劃出清晰界線或許實際上讓(區塊鏈)這項技術能有更多自由,可自行發展。」
Hester Peirce指出,要規範一塊新產業的過程可能漫長,她還強調美國證管會必須要採取適當行動,以便讓這個產業在演進時不會因當前的法律而折衷妥協。她說:「如果我們適當行動,我們能讓這塊新領域出現創新,而不會危及我們證券法律的目標,也就是保護投資人、促進資本形成,並且確保公平、有秩序且有效率的市場。」
她同時表示,另一方面,有時候會發生監管過度的情況。她還指出一些加密計畫無法在現有的法律架構內取得任何進展,原因是「證券法讓這些計畫不可行」。她引用穩定幣專案Basis指,從私募中籌得1.33億美元,包括Google Ventures、Andreessen Horowitz和Bain Capital等公司籌集資金的區塊鏈新創Basis,在專案開發接近完成時,表示將關閉運營並向投資者返還該筆資金。Peirce表示,「我不會評論我對任何特定專案的優點或證券法如何適用在該專案的看法,但是當合法的專案無法進行時我的觸角會上升,因為我們的證券法使它們變得不可行。」她還認為,美國證管會在經手稽核加密貨幣計畫時,有時候會太過猶豫不決,而願意籌資的投資人可能會因這樣的過度審慎而被迷惑。
在這次演講中,Peirce帶出了一個很關鍵的資訊:「我們(SEC)與『加密貨幣』的互動不僅限於有關代幣銷售和資訊披露的監管問題。與代幣是否為證券的問題密切相關的是如何管理代幣交易平臺的問題。」她表示,過去SEC已接收到一些交易平臺希望能註冊在SEC的要求,「我渴望在這方面取得進展。加密貨幣交易平臺的功能可能與為傳統證券設計的交易所或替代交易系統不同。為了確定監管可能需要如何改變以適應這些差異,我們需要提高我們對平臺運作方式的理解。」
Peirce總結說,美國國會可能會透過簡單要求至少部分數位資產應該視為一個獨立資產類別的方式,來解決與加密貨幣相關模糊性。實際上這一倡議已在去年12月底於美國眾議院提出,在這項法案中,兩名美國眾議員尋求將數位貨幣排除於被定義為證券,方式則是修改1933年證券法與1934年證券法。
早在去年中,Hester Peirce已提出,「法律值得尊重,但技術進步不應受監管者想像力的限制,監管機構不應試圖控制新技術的發展。」在今年稍早,Hester Peirce坦承她試圖說服同僚在面對加密貨幣採用時,應該採取「較為開放的心態」,不過她也警告,這可能得多花一些時間。她當時還唿籲投資人勿屏息以待比特幣ETF上市,因為加密幣ETF有可能在短期內獲准,但也可能耗費20年的時間才獲准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