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委員Peirce確認將推出加密代幣指南
一名相關職員週五表示,美國證交會計劃闡明什麼時候可能把證券法應用於加密代幣銷售。
在密蘇里法學院的一場講座上,證交會委員會的一名成員Hester Peirce表示,證交會正在研究“補充性的指導方針”,以幫助專案決定“其通過發售加密貨幣籌款的行為是否受到證券法的管轄”。
儘管一般情況下Howey test—美國決定一樣產品是否屬於證券的標準—能夠提供清晰明確的標準,她說,證交會“必須要小心地向前”,因為代幣發行並不總是與傳統證券發行相似的。
Coin Center在一份報道中引用了Peirce的話稱,舉例來說,通過去中心化的代幣發行募集款項意味著這筆款項並非真正由某家公司或個人所持有或控制。而在傳統證券中,這是由發行者或者承辦者所控制的。
她還補充稱,Howey test在加密貨幣領域可能也“太過寬泛”了。但她並未提到什麼時候會發布這份指南。
2018年11月,證交會企業資金負責人William Hinman也表示,監管機構計劃為開發者釋出“簡單易懂的”指南,說明在何時、何種情況下,加密代幣會被歸類為證券。
就加密貨幣監管這一方面,Peirce繼續說道,“監管的模糊性並非全無好處的”,而且實際上在加密貨幣領域引入“明確監管”的延遲可能會使區塊鏈技術和專案“更加自由地”發展成熟。
此外,該委員還進一步提到,證交會也在仔細考慮是否需要在加密貨幣領域設立新的法規,並補充稱:
“如果我們行動得當,我們就能夠實現在這一新的前沿領域的創新,在進步的同時不損害我們的證券法的目標,促進資本形成,同時確保市場的安全、有序和高效性。”
Peirce討論到在處理加密專案和代幣發行時,證交會有時可能會“有些衝動”。“為了投資者,我們必須非常小心,但我們也不應該用自己的偏好來限制他們的投資領域。”
2017年7月,眾所周知地,在檢查了一個基於以太坊的專案The DAO之後,證交會宣佈證券法可以被應用於部分代幣銷售。The DAO因為2016年的崩潰而使投資者損失了6000萬美元。
譯者:Maya 文章來源:http://chainb.com/?P=Cont&id=13986 原文連結:https://www.coindesk.com/sec-commissioner-peirce-confirms-guidance-on-crypto-tokens-is-coming 原文作者:Yogita Khatri特別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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