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一女會計貪汙公款1158萬:一半打賞"映客"男主播
年輕女會計貪汙國有公司公款1158萬餘元,用於個人消費,其中500多萬元充值直播賬號,打賞網路男主播。近日,安徽省淮北市烈山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張漫犯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40萬元,違法所得予以追繳。
被告人張漫原是淮北市龍脊山(南湖)風景區管理委員會、安徽四季榴園文化旅遊有限公司會計,工作之餘熱衷觀看網路直播,經常給其欣賞的帥氣的男主播打賞。但直播打賞,要先用人民幣購買虛擬錢幣、禮物等。張漫參加工作不久,工資不高,便打起公款的主意。在擔任四季榴園公司會計期間,張漫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於2014年5月至2017年6月,將公司銀行賬戶內的公款直接轉賬至其本人及他人銀行賬戶,前後將共計1158.08萬元據為己有,其中有近半用於在網路直播平臺打賞網路主播。在一年多的時間內,張漫共向其在網路直播平臺註冊的“映客”號中累計充值521.57萬元,用於購買虛擬貨幣“鑽石”,再用“鑽石”購買價值49998元、29998元、19998元不等的虛擬禮物,如鮮花、跑車等,向網路主播打賞。2017年3月9日,張漫取出20萬元公款,去武漢找“映客”上的主播玩了幾天,又去上海旅遊,花完20萬元。2017年6月,她用公款購買黑色寶馬轎車一輛,花費60多萬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漫非法佔有公共財物1158.08萬元,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貪汙罪。她歸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屬坦白,依法可從輕處罰。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後,她將部分贓款用於單位公務支出,在量刑時可酌情予以考慮。鑑於張漫及其親友退繳了部分贓款、贓物,認罪態度較好、具有明顯的悔罪表現,且無前科,法院酌情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