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提前釋出業績資料 廣東證監局對董明珠出具警示函
e公司訊,2月1日訊息,廣東證監局1月31日下發對董明珠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決定。
經查,董明珠作為格力電器董事長,在1月16日下午召開的格力電器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釋出了格力電器2018年營業收入和淨利潤等有關業績資訊,而格力電器在股東大會結束後的當天晚間才釋出2018年度業績預告。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廣東證監局決定對董明珠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e公司訊,2月1日訊息,廣東證監局1月31日下發對董明珠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決定。
經查,董明珠作為格力電器董事長,在1月16日下午召開的格力電器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上釋出了格力電器2018年營業收入和淨利潤等有關業績資訊,而格力電器在股東大會結束後的當天晚間才釋出2018年度業績預告。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廣東證監局決定對董明珠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