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玩差評黑對手?這家網店全家人吃官司
“親,能給個五星好評嗎?小本生意希望您能幫幫我們呢。”
經常網購的朋友對於這句話一定不陌生,因為每次在收到快遞的同時,你就會收到淘寶客服小妹發來的訊息,懇求給個五星好評。倘若你打算給差評,那客服小妹一定會苦苦哀求你,“我上有老下有小,養家不易,親看看我們這邊給您補三塊錢,能不給我們差評嗎”?
但是客服小妹萬萬沒想到的是,她用三塊錢解決了買家,卻在同行賣家那栽了跟頭。
2018年4月,廣州荔灣區人民法院宣判了中國第一例沉香網商不正當競爭訴訟案。法院一審判決被告“廈門森凡星工藝品有限公司(沉香網店木之森、森木堂持有方)”賠償原告“廣州黑盤羊貿易有限公司(沉香網店黑盤羊持有方)”經濟損失10000元。駁回原告廣州黑盤羊貿易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究竟怎麼回事呢?
據原告黑盤羊公司負責人介紹,此前該公司主要經營沉香原材料貿易,隨著產地原材料產量減少,便留料自用,開始經營沉香珠串等製品。此前,許多不法商販通過網路大量銷售假沉香手鍊、掛件等,造成消費者權益受損,沉香市場因此受到衝擊。目睹這種現象後,該公司開始通過科學文章與視訊大力普及沉香知識,打擊假貨市場。在進行打假後不久,公司開設的網店黑盤羊沉香就被許多可疑ID以中差評進行詆譭與攻擊,猶其是在雙十一這類的促銷節點。重點是,這些可疑ID,竟然全都出自一家人?
經法院及公安機關查明,被告廈門森凡星工藝品有限公司(下稱森凡星)為木之森、森木堂持有方,亦曾申請“老廖沉香”商標,法人代表為:廖木森。被告德香憶工藝品有限公司(下稱德香憶)為木藝沉香、木義堂的持有方,法人代表為:廖木藝。網店隆軒旗艦店註冊人,廖清標。有趣的是,廖木森、廖木藝為兄弟關係,廖清標為兩人父親。李春輝為網店木之森的員工。
在訴被告森凡星、李佳成、廖清標,第三人浙江淘寶網路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中,被告廖清標辯稱並非本案的適格被告。被告廖清標註冊的“隆軒旗艦店“最後的成交訂單是在2012年5月份,後該店處於歇業狀態,沒有上新產品,後被第三人釋放(強制關閉)。廖清標自2012年之後就沒有從事商鋪經營及盈利性服務,不屬於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的經營者。
雖然說的好像很有道理,但是被告廖清標卻拿不出相應證據來證明,且第三人對此亦未予確認,所以法院並不認賬。
在訴被告李春輝、廖清標、森凡星、德香憶、廖木森,第三人浙江淘寶網路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中,判決書上認定被告李春暉的評論屬於編造、傳播虛假資訊,但法院對於原告主張被告廖木森與被告李春輝的差評行為存在關聯的意見不予採信。也就是說,李春輝與被告沒有直接關係。
恩?好像確實是不同姓,但是李春輝曾經在被告廖木森註冊的個人淘寶店直播裡出現過啊,露餡了吧。差評師出現低階錯誤,一點都不職業。
“他們就扮演各種身份,在我們店內評論,今天這個說我兄弟是林業檢測站的,明天那個說我是醫生,都說我們的產品不好,是假的,給我們差評,但是他們裝置都一樣啊……”負責人稱,經過專業的淘寶鑑定,刷差評的裝置都一樣,明顯的惡意差評蜂擁而至。
這難道就是傳說中的水軍嗎?但這水軍未免也太水了吧?同行競爭自己上手?連個水軍都不願意僱嗎?
小編隨手搜了一下,原來市場上還有一個職業叫做“職業差評師”,這個團體可不得了,一人可作戰,一票上千元,而且這個團體成本低、易上手,割掉一茬又長一茬,難以打擊,根除不了,只要淘寶一日不倒,他們就一日不倒。
肆無忌憚無比猖狂,真是非常可惡了。
在一審法院判決後,原告黑盤羊公司提起上訴,原因是法院對於原告主張被告廖木森與被告李春輝的差評行為存在關聯的意見不予採信。
與此同時,被告廈門森凡星工藝品有限公司也提出上訴。可是,在訴被告廖清標、解鑫、第三人浙江淘寶網路有限公司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中,被告廖清標、解鑫沒有提出答辯意見,亦沒有提供任何證據及提出任何質證意見,那有什麼可以上訴的?
據法律專家介紹,在一些訴訟案件中,有的被告即使敗訴,但為躲避懲罰和承擔責任,常採用上訴的方式進行拖延。被告木之森的持有者此舉是為了拖延時間操作嗎?尚不可知。
除此之外,在廈門森凡星工藝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網店木之森旗艦店裡還發現,該店網頁多處以一老年男子進行宣傳,但自稱老廖的老年男子與公安機關登記的廖清標、廖木森的身份照片均不符,1983年出生廖木森更是與自稱老廖的老年男子年齡相差巨大,是否構成宣傳欺詐則有待相關部門進一步查證。
中國網際網路經過了二十多年的發展,成績斐然,網購已經成為億萬中國人生活的一部分,就像吃飯飲水一般,但在快速發展之下,制度的不健全、法律的缺失、監管的漏洞,催生了一些怪相,因此規範網購市場也應該像杜絕農藥殘留一樣,用鐵的手腕進行整治。在網購成為中國“新四大發明”的今天,維護網購市場秩序是政府和法律義不容辭的責任。隨著《反不正當競爭法》(2017)的施行,網路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已經有法可依。然而由於不法分子違法手段往往很隱祕,也為此類案件的調查審理和執法機關執法帶來挑戰。
這起案件的判決在我國屬於首例,標誌著中國電商反惡性競爭的又一次進步,也將成為反網際網路新型不正當競爭的一個典型判例。
馬雲爸爸,該出手管管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