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傳奇的身世之爭
憑藉“傳奇類”遊戲起家的盛大遊戲,也因《熱血傳奇》身世之爭陷入了多年的智慧財產權訴訟鏖戰之中,就在盛大遊戲“借殼”迴歸A股已經進入倒計時,兩份送給證監會的舉報信,把這場智慧財產權之戰推向了白熱化。
2月20日,中國證監會發布《併購重組委2019年第4次會議稽核結果公告》顯示,浙江世紀華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盛躍網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盛大公司實際控制主體,下稱盛大公司)100%股權獲有條件通過。
記者注意到證監會對此併購案給出的結論非無條件通過,而是有條件通過,監管層所列的兩條稽核意見均直指標的公司盛躍網路所涉智慧財產權糾紛。並要求世紀華通逐項予以落實,並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補充材料及修改後的報告書報送上市公司監管部。
世紀華通回覆記者稱,“智慧財產權糾紛”是指盛大和韓國公司的智慧財產權訴訟。目前對證監會的回覆工作已完成。
身世之謎
作為中國網路遊戲的開山鼻祖,《傳奇》在中國網路遊戲行業中具有標杆性地位。而靠《傳奇》起家的盛大公司,卻不享有任何智慧財產權,未經著作權人正當授權,盛大無權“授權”他人對其進行任何改編。
近日,本報收到兩封舉報信。一封《對世紀華通重大資訊披露違法的舉報》是2018年12月由深圳市椰子互娛網路技術有限公司寫給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部的。另外一封《浙江世紀華通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並募集配套金暨關聯交易報告書(草案)>資訊披露不實、盛大(收購完成後為上市公司)未來持續運營能力存在重大不確定性》是韓國娛美德公司委託中國律師通過公證送達致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信訪辦、上市公司監管部、稽查局等主要部門負責人的。
記者分別對兩封舉報信與當事人進行核實確認。其中涉及諸多案件細節,但都有同一個目標指向——《熱血傳奇》的身世。
娛美德與亞拓士兩家韓國上市公司為網路遊戲《熱血傳奇》的共同著作權人,2000年娛美德在韓國完成了網路遊戲The Legend of Mir II(漢化版中文名稱為《傳奇》)的創作、開發,並在中國取得了計算機軟體著作權登記證書。2001年開始盛大公司在中國運營《熱血傳奇》PC網路遊戲。但據瞭解,同為著作權人的娛美德與亞拓士之間也發生多次爭議,2004年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的主持下達成一攬子和解並製作《和解筆錄》,約定《熱血傳奇》著作權由雙方共有,並在《和解筆錄》中約定雙方均有權對韓國之外的第三方進行單方授權,但雙方在對外部第三方授權時“應事前進行協商”,並應當按照娛美德佔絕對多數的70:30或80:20的比例進行收益分配。
上海裁決是關鍵
據娛美德的舉報函,《熱血傳奇》對盛大公司授權經三次續約已於2017年9月28日到期終止。到期前,娛美德已經通過新聞、公告、發函等方式明確表示了娛美德反對續約,理由是盛大在其運營期間存在拒不支付許可費及屢次擅自對外授權等嚴重侵犯《熱血傳奇》著作權的行為。
然而,2017年6月30日盛大還是“悄悄”和亞拓士簽訂了《續展協議》,實際上,早在2004年盛大以29%的股權實際控制了亞拓士(後盛大持股比例增至51%)。
舉報信中顯示,2017年7月娛美德將亞拓士和盛大告上了法庭,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於2017年8月16日做出了(2017)滬73行保1號裁定,裁定盛大及亞拓士立即停止履行《續展協議》。
面對法院的裁決,盛大提供一億元的鉅額反擔保並向娛美德立即清償欠付的鉅額授權許可分成費,以懇求保全措施的解除以臨時運營《熱血傳奇》。為了保護《熱血傳奇》廣大玩家利益,娛美德和傳奇IP表示同意,9月22日,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基於娛美德和傳奇IP同意、在盛大提供反擔保前提下解除保全,盛大得以在中國繼續臨時運營《熱血傳奇》端遊。
然而,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針對此案的最終判決還沒有下達。
記者調查發現,2016年7月29日,盛大遊戲控股的亞拓士向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娛美德停止向愷英網路授權並申請了禁令,亞拓士的禁令申請得到法院支援,當時法院的認定理由是娛美德公司若未經與被申請人協商就對外簽訂授權許可合同,涉嫌侵害被申請人擁有的共有著作權。
若按上述禁令,盛大與亞拓士之間的《續展協議》或將告吹,盛躍網路的主營業務以及交易完成後上市公司的穩定運營續能力必將遭受重大影響。
根據世紀華通披露的收入資料,《熱血傳奇》2016年度收入5813302萬元,佔盛躍網路(交易標的公司)自主運營模式收入比24.89%;2017年度收入49,972.82萬元,佔比23.65%;2018年1-8月收入36,974.14萬元,佔比25.44%。
另據娛美德的舉報函,2003年,娛美德發現盛大公司未經許可擅自將《熱血傳奇》遊戲改編開發了《傳奇世界》PC客戶端遊戲,涉嫌侵犯《熱血傳奇》享有的著作權。因此,娛美德於2003年(亞拓士於2004年作為共同原告加入訴訟)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對盛大公司提起著作權侵權訴訟。2007年1月,雙方達成和解,娛美德和亞拓士確認盛大公司享有《傳奇世界》的著作權。但盛大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重複性惡意擅自利用《傳奇世界》對外“授權”,僅《傳奇世界手遊》及《傳奇世界3D手遊》兩款授權運營遊戲產品收入合計即佔盛大2017年授權運營模式收入比的21.35%、2018年1-8月的17.99%。娛美德就《傳奇世界手遊》、《龍騰傳世》手遊、《屠龍破曉》手遊等《傳奇世界》“授權”遊戲已經提起侵權訴訟,並就盛大的侵權行為向新加坡國際仲裁院提起賠償1億美元的仲裁請求。如果盛大繼續其利用《傳奇世界》對外“授權”的侵權業務模式,相信盛大在未來將會面臨越來越多的訴訟。
世紀華通公告顯示,重組草案為擬通過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方式共計298億元人民幣購買盛躍網路,並在隨後配套募資31億元人民幣。
世紀華通在電話中告訴記者,重組已經成為事實,如果訴訟盛大輸了,會影響經營業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