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額罰單與IPO齊飛,雲集闖關上市還需掃清兩大障礙
摘要:
此前雲集也曾陷入“傳銷”風波並吃下近千元罰單,雖然雲集已宣稱轉型,但新模式仍靠社交驅動,未來或許還將面臨政策合規性問題。此外,雲集還面臨社交電商普遍存在的盈利難題,這無疑都將成為其闖關上市的障礙。
自拼多多上市以來,社交電商這股熱潮便一直暗流湧動。近期,社交電商領域出現嚴重的兩極分化現象,一方面,“花生日記”涉嫌傳銷遭重罰、“雲集品”傳銷團伙被警方一窩端,給整個行業蒙上一層陰影;另一方面,昔日的社交電商平臺“雲集”遞交赴美IPO招股書,上市程序加速,又讓外界看到社交電商的發展曙光。
不過,對雲集而言,即便其已提交了招股書,也並不意味著就可以高枕無憂安心等待上市。
業內觀察人士指出,此前雲集也曾陷入“傳銷”風波並吃下近千元罰單,雖然雲集已宣稱轉型,但新模式仍靠社交驅動,未來或許還將面臨政策合規性問題。此外,雲集還面臨社交電商普遍存在的盈利難題,這無疑都將成為其闖關上市的障礙。
鉅額罰單與IPO齊飛,社交電商上演冰與火之歌
日前,電商導購App“花生日記”因涉嫌傳銷(直銷)違法行為,背後的運營公司“廣州花生日記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被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改正,並累計罰沒7456.58萬元。經查,自2017年7月起,花生日記便通過設定“平臺(分公司)—運營商—超級會員—超級會員… …超級會員”的層級式管理架構,採取多層級佣金計提製度和會員升級費用等手段。
此後大約一年時間,“花生日記”APP平臺便形成了3.15萬個以運營商為塔尖的金字塔結構,會員總數達2153.3萬人。更令人難以想象的是,幾乎所有會員的組織結構都到了三級及以上層級,層級最多的鏈條甚至已發展至51層。
數日後,社交電商領域又一平臺“雲集品”因網路傳銷被深圳警方直接端掉。根據警情通報,該平臺人員以“共享經濟”、“新銷售”為幌子成立公司,要求會員繳納一定費用取得加入資格,通過設立多等級的會員制度組成層級,以發展人員數量作為計酬返利依據,引誘他人蔘與並騙取財物,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犯罪。
短短一週時間內,接連兩個社交電商平臺被定性為“傳銷”,一度令人質疑整個社交電商行業內相關平臺的發展模式。
巧合的是,就在“雲集品”因網路傳銷被端當天,另一曾陷入傳銷風波的社交電商平臺“雲集”卻傳來已赴美遞交招股書的訊息。這意味著,雲集將成為繼拼多多之後,又一家擬赴美上市的社交電商平臺。
“雲集和花生日記的模式其實很像,它們最大的共同點在於三級分銷模式,處於法律規定的傳銷模式邊界。”艾媒諮詢CEO張毅對記者表示,“我不排斥社交電商,並認為這是未來的發展趨勢,但(平臺)一定要注意避開法律灰色地帶。”
雲集轉型為會員電商,新模式存爭議
據瞭解,雲集成立於2015年5月,作為社交電商的先行者,雲集比拼多多成立的時間還早了4個月。成立之初,雲集微店採用S2B2C模式為微商賣家提供貨源,用價效比+精選SKU吸引使用者,並以招募微商店主發展人員方式獲客交易。這一分銷模式助推雲集微店迅猛擴張,連續兩年銷售額增速超過500%,但也正是這一發展人員的方式被質疑傳銷、給平臺發展埋下隱患。
2017年5月,雲集因涉嫌傳銷收到了杭州市工商部門開出的958萬元鉅額罰單,且其公眾平臺訂閱號和服務號也被微信平臺永久封號。隨後,雲集CEO肖尚略在公開信中表示,“這張罰單是針對雲集微店兩年前的App銷售模式。從某種意義上講,這張罰單是我們為探索社交電商發展交出的學費。”
為了儘快摘掉“傳銷”的帽子,為今後上市的合規化鋪路,雲集著力開始轉型。2018年10月,肖尚略發內部信正式對外宣稱,雲集正從社交電商向會員電商轉型,他同時強調,會員電商將是未來社交電商的主流形態。
上述觀察人士分析稱,儘管雲集一直竭力證明自己的經營模式沒有問題,不過在外界看來,換上“會員電商”外衣的雲集,其發展核心依舊是靠社交驅動,實在很難與社交電商脫開關係。
對此,雲集在招股書中做了詳盡的風險提示,稱“如果我們的商業模式被發現違反了適用的法律法規,我們的業務、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將受到重大不利影響。”
在中國政法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看來,儘管雲集微店調整後的模式變成了經理、主管、店主三個層級,但經理還是從下線即主管和店主的繳費計酬,主管從下線店主的繳費中計酬,仍具有傳銷的本質。
不過,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認為,雲集微店利用了社交分銷的模式做電商,確實是在銷售產品。而且,目前雲集的層級並沒有超過三級,不太可能涉嫌傳銷。
成立至今持續虧損,盈利難題待解
除了模式仍存爭議之外,雲集的業績問題也備受外界關注。據瞭解,雲集目前還是按照補貼市場、虧損經營的網際網路創業模式來運作,成立至今始終處於虧損狀態。
根據雲集公佈的招股書,不管是成交總額、訂單量還是總營收,最近三年雲集的表現都算亮眼。2016年至2018年,雲集的GMV(成交總額)分別為18億、96億和227億,總訂單量分別為1350萬、7580萬和1.53億;總營收則分別12.84億元、64.44億元和130.15億元。
在使用者數方面,2016年至2018年,雲集的買家數量分別為250萬、1690萬與2320萬,始終維持著較高增長水平;付費會員則分別是90萬、290萬和740萬。同時,雲集使用者的復購率達93.6%,2018年平均客單價超過978元。
但與其他社交電商平臺一樣,雲集也仍未跨過“盈利”這道門檻。最近三年,雲集的淨虧損分別為2466.8萬元、1.05億元和5632.6萬元。雖然2018年雲集的虧損同比有所收窄,但如何提振投資者信心仍是擺在雲集面前的一道障礙。
在招股書的風險提示中,雲集也指出,公司過去曾發生過淨虧損,將來可能會繼續遭受虧損,且不能保證將來能夠從經營活動中產生淨利潤或正現金流。
“一般而言,美股市場對企業盈利與否並不太看重,它更看重企業的品牌價值和可持續發展等指標。”上述觀察人士對記者指出,“但云集的品牌曾因工商處罰而蒙羞,這是它最大的硬傷,可能會間接影響人們對於其盈利能力的考量權重。”
對此,北京億達(上海)律師事務所董毅智律師表示,雲集上市實際上在走拼多多曾走過的路,也和拼多多曾經面臨的問題相近;除了經營模式的問題以外,使用者增長的瓶頸也是雲集面臨的一大痛點。他指出,如何真正實現盈利,才是社交電商行業本身未來能長久發展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