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塊鏈的投資風險與國際監管勢在必行
(更多內容,參見鄧建鵬、孫朋磊:《區塊鏈的國際監管與合規應對》,機械工業出版社2019年2月版)
區塊鏈創業具有很高的技術門檻,投資者要注意如果專案團隊並非鏈圈技術團隊,應注意儘早遠離。專案白皮書是最重要的檔案,投資者應重點看其技術路徑、團隊等詳細資訊。曾經大量所謂的ICO專案並沒有技術團隊。沒有技術團隊支援的專案寄希望於大額融資,隱含著極大的欺詐風險。
比如,2017-2019年年初我們跟蹤一家所謂來源於澳大利亞的區塊鏈專案,該專案真正的操盤手是兩位傳統行業的商人。作為非區塊鏈專業人士,他們在某ICO眾籌平臺向中國公民募資,並在各微信群宣傳。操盤手透露,專案方曾聘請一位妙齡女子作為微信群助理,答覆潛在投資客的各種問題,另聘請一位白人作為該專案掛名的CEO,在各公共場合對專案英文宣講(業內俗稱“站臺”),專案的所謂首席專家(澳大利亞一所大學的華人計算機專業教授)收取專案方一些好處費後掛名而已。該專案經多方包裝,為眾多投資者構想了完美“畫餅”。至本書出版之時,該專案代幣市場價格僅約為當初發行價格的2%,給眾多投資者造成巨大損失,卻投訴無門。
綜上所述,大部分ICO專案比較技術化,具有很高專業門檻。這意味著,上述對專案評估的要求,可能超出了大部分投資者的能力。
ICO專案註冊地的選擇對於司法管轄十分關鍵。以太坊之所以選擇在瑞士楚格州建立基金會,無疑是為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大多數ICO專案會選擇在新加坡、直布羅陀、維京群島、開曼群島或塞席爾等地建立離岸公司,一方面是為了避稅需要,另一方面是避免引起監管部門注意。但是在部分ICO專案的白皮書中,有的實際控制人對專案法律主體所在地閉口不談,甚至認為專案開發團隊由鬆散的社群組成,不需要成立公司等法律意義上的組織。
中國對於ICO的監管態度比較明確,在監管禁止ICO後,國內ICO專案被中斷,向投資者清退虛擬貨幣,但是很多專案轉向海外繼續進行專案運作。此時,多國聯合監管的重要性突顯出來。其原因如下:
虛擬貨幣可以像空氣一般,跨境流通極其方便,若無多國協調則無法有效監管,甚至有可能衝擊中國的外匯管制制度。
ICO專案實際控制人另選司法管轄區輕而易舉,如維京群島等免稅區往往成為ICO專案最佳選擇,且成本低廉。
世界各國對待ICO監管政策差異巨大,部分國家為吸引區塊鏈技術創業公司,將ICO合法化並且提供政策優惠條件。
國內外監管政策差異巨大,直接導致中國完全禁止ICO的監管政策容易落空,難以達到預期效果,反而迫使部分割槽塊鏈專案出海。出海的區塊鏈專案由於在國內具備一定的人脈關係和社群基礎,其參與募集虛擬貨幣活動的投資仍主要是國內投資者。因此,在區塊鏈領域,各國政府間的國際監管協作必須及提上日程,才能有效打擊欺詐行為。
作者:鄧建鵬,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