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為高通壟斷罰單“打折” 退還630億韓元
據韓聯社的報道,韓國反壟斷監管機構今日表示,已經取消此前對美國移動晶片製造巨頭高通公司所徵2730億韓元(2.43億美元)罰款中的一部分,並將“退款”。
據報道,高通公司曾向LG電子提供獨家回扣,讓後者購買其射頻晶片;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FTC)於兩個月前認定,這部分款項應排除在外。
2000年至2009年間,高通公司每季度向三星電、LG電子支付數百萬美元,條件是這兩家廠商在某些智慧手機型號上,僅使用高通的調變解調器(Modem)晶片和射頻晶片。其中,2000年7月至2005年6月,以及2007年1月至2009年7月期間,高通專門向LG電子提供回扣,讓LG購買高通的射頻晶片。就這一部分,韓國最高法院今年1月做出了裁決:LG於2006年至2008年間的智慧手機市場的份額在21.6%~25.9%之間,不被視為多數,因此其對高通晶片的使用不太可能損害市場公平競爭。
韓國公平貿易委員會今日表示,已經從對高通最初的2730億韓元罰款中取消了486億韓元;在2010年,高通已經向韓國支付了2730億韓元。這意味著,韓國應向高通返還約630億韓元(約5600萬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