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到的“沙盒監管”
三年,又一次 全國兩會 , 筆者終於看到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局長王景武將在兩會期間提出建議,試點推進 “監管沙盒”機制。 這是筆者多年的願景,監管層開始接受並推進 “沙盒監管”。
沙盒監管是筆者多年來一直提議監管關注的模式,三年前我就開始研究這個領域,發現這種模式非常適合我國現階段的金融發展狀況。讓我們一起盤整下沙盒監管的那些事。
近年來,金融科技的高度發展,金融產品層出不窮,人工智慧飛速發展,網際網路和移動支付已經成為每個人生活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金融科技的高速發展已經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整個金融市場進入了歷史的新階段。 2017年8月,筆者寫過關於沙盒監管的文章 《神奇的 “監管沙箱”》 ,但是近期隨著各類產品和服務的多樣化,整個市場也變得風險性更高,越來越複雜,出現了難以控制的不確定的風險,金融的高度發展和相應的監管存在了脫節,沙盒監管再次走入大眾的視線,如何有效的控制和降低風險是我國金融業應該高度重視的問題。中國的各路金融人士,相繼提出了 “沙河監管”,中國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長鬍濱在出席論壇年會時表示,中國網際網路金融目前已經具備“監管沙盒”運作的基礎條件,建議在“一行三會”之上設立實體協調機構來負責“監管沙盒”運作,以平衡金融創新和風險。
“沙盒監管”的由來
沙盒,又稱為沙箱,它是指取自計算機用語,屬於一種虛擬的技術。沙盒監管是英國首次創立,並將其引入金融行業,是指從事金融創新的機構,在確保消費者權益的前提下,按照 FCA的特定的審批,提交相關申請,在得到了授權之後,在適用範圍內進行金融產品或者服務的創新測試,FCA對整個過程施行全程監控,保證測試的安全並且對情況進行評估,判斷是否可以正式授予監管權力,在沙盒之外予以推廣。
一般而言,申請沙盒測試的機構,基本上是在現有的監管體系內,無非就是兩種,要麼根本無法合規運作,要麼合規的成本很高。通過沙盒測試,一方面可以在監管機構的控制下實現小範圍內的真實環境測試;另一方面,沙盒測試可以及時發現因限制創新而有損消費者長遠利益的監管規定,並第一時間調整。
美國國會議員 Patrick McHenry 於2016年9月提出了沙盒監管相關法案,他認為,該新法案應該成為2016年金融服務創新法案,此法案預計將於2017年進行立法稽核,很有可能在美國施行。
首次試水 “沙盒監管”的英國
沙盒監管一經提出,就得到了很多國家的認可,英國成為首個試水的國家, FCA設立了創新專案中心,為創新企業提供與監管對接,在創新中心設立的一年後,2015年設立監管沙盒制度,2016年5月9日,英國金融監管局為了解決金融科技高速發展帶來的監管問題,推行了沙盒監管,目前英國推行的監管專案每年接受兩批的審批。第一批2016年7月8日截止,收到69份申請,參加沙盒測試的多為金融科技公司。具體流程大致為,當金融公司決定將其產品進行沙盒測試時,需要提供相關的檔案,包括產品細節、說明自己產品是怎麼符合監管的條文,提交之後FCA會安排一位工作人員,進行測試,測試完成後該公司需要向FCA提供測試結果,稽核通過後,公司即可自己決定是否將產品推向市場。
FCA在考慮時通常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考慮:
第一、 是否符合創新的標準,有沒有新意,與現存的產品有沒有雷同。
第二、 產品是否有利於消費者或者投資者。
第三、 公司是否屬於金融服務類的公司。
第四、 產品的效能是否適用於沙盒測試。
第五、 產品運營公司是否收到 FCA的管制。
英國截止到 2017年8月8日已完成共三批測試招募。累計接收了207家企業申請,正式進入測試環境的企業目前只有60家,說明監管深度和監管力度都是比較大的,成功進入測試的數目就可以看出來英國監管的力度。
該圖為第一、第二、第三批通過稽核的名單。
We received 69 applications for cohort 1 from a diverse range of sectors, locations and sizes, before the application window closed on 8 July 2016.24 applications were accepted, and 18 firms tested as part of cohort 1.
The FCA received 77 submissions for the second phase of the regulatory sandbox, more than applied for cohort one. 31 applications met the sandbox eligibility criteria and were accepted to develop towards testing. The current cohort consists of the 24 firms that are ready to begin testing shortly. Tests will be conducted on a short-term and small-scale basis and the FCA has worked with the sandbox firms to agree testing parameters, building in consumer safeguards. In addition to the firms below, seven firms were not ready to begin testing and may be part of cohort three.
The range of firms testing in the second cohort is diverse, covering a variety of geographies and sectors including wholesale, general insurance, payments, retail banking and retail lending. Accepted propositions from firms cover a range of ideas including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based payment services and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software to observe client behaviour and better determine client preferences before financial advice is given.
We received 61 applications for cohort 3 of the regulatory sandbox. 18 firms have been accepted to develop towards testing.
We continue to see successful sandbox applications from a diverse range of sectors, locations and firm size. Accepted propositions cover a range of areas including blockchain based payment services, RegTech propositions, general insurance, AML controls, biometric digital ID and Know Your Customer (KYC) verification.(來自FCA網站)
在 2016年7月8日申請視窗關閉之前,收到了來自不同部門、地點和規模的69份第一組申請。24份申請被接受,18家公司作為第一組的一部分進行了測試。FCA第二次收到了77份關於管理沙箱第二階段的提案,超過了第一組的申請。31份申請符合沙盒資格標準,並同意進行測試。佇列由24家準備不久開始測試的公司組成。測試將在短期和小規模的基礎上進行,FCA已經與沙盒公司合作,以商定測試引數,建立消費者保障。第二批中測試的公司範圍是多種多樣的,涵蓋了各種各樣的領域和部門,包括批發、保險、支付、零售銀行和零售貸款。第三批收到了61份對第3組監管沙箱的申請。18家公司已被接受向測試方向發展。例如,一個名為Oval公司申請測試其開發的一項應用程式,這個APP在幫助使用者儲存日常生活中結餘的零錢,這些錢可以直接用於提前償還貸款。
緊隨其後 “模仿英國”的新加坡
隨著英國的沙盒監管的發展,其他國家也陸陸續續推出相應的沙盒監管,比較典型的國家是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於 2016年11月釋出了《金融科技監管沙盒指引》檔案,新加坡的沙盒監管是受英國監管的影響,它的很多監管方式均與英國相似,MAS下新設立金融科技和創新團隊及金融科技署來管理金融科技業務,為創新企業提供一站式服務,設立專門的部門管理金融科技,這一定程度上是加強了對整個金融市場的管理,允許傳統金融機構和初創企業在既定的“安全區域”內試驗新產品、新服務和新模式。
新加坡沙盒監管分為三個大階段,第一階段是申請階段,由相關部門在 21天內對申請公司進行稽核判斷是否存在進行沙盒的適用性,如何符合標準,MAS會下發標準,進入第二階段,進行評估。第三階段是實施階段,開展測試,並且告知風險的種類。
無需企業申請的澳大利亞
除了英國和新加坡,還有一個國家 ——澳大利亞,這個國家也在施行沙盒監管,澳大利亞證券投資委員會2017年2月釋出了《金融科技產品及服務測試》監管指引檔案,對部分未獲得澳大利亞金融服務許可證或澳大利亞的信用許可證(credit licence) 金融科技企業,開放產品和服務測試環境。使處於試驗階段的金融科技公司也能夠應對監管風險,從而降低上市的成本和時間。
與英國模式最大的不同是澳大利亞允許符合條件的金融科技公司在向 ASIC備案後,不需要持有金融服務或信貸許可證即可測試特定業務,對一些特殊專案,允許有關企業申請延期,最長可申請12個月的延期。
面向銀行 “沙盒監管”的香港
2016年9月6日,香港金管局建立金融科技監管沙盒,僅僅面向香港地區的本地銀行,香港的沙盒監管將進行高風險交易的提示,可暫時放寬或者經其他途徑發出,收集客戶資訊等等。
中國,沙盒監管是必然?
21世紀我國網際網路金融的高速發展,中國在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無論是從規模還是形式上,均處於世界的行業,國內P2P行業、ICO、現金貸等高速發展,截止2016年,P2P行業全年累計成交額已經達到2.41億元,但在高速發展的同時,這些新興行業的監管問題也暴露出來,北京三中院民四庭庭長宋毅介紹,2015年該院轄區P2P行業收案尚在二三十件,自2016年起開始集中爆發,到2017年達到了高峰水平,截至12月中旬,已收案近一萬五千件。
從長遠的角度來看,監管是必然,我國也一直需要尋找一種監管方式適合我國的金融的健康發展, 2017年6月19日,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NIFD)及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共同釋出了《金融監管藍皮書:中國金融監管報告(2017)》。
在國內沒有改變金融分業監管狀況的時候,中國需要一個實體機構進行統一監管,並且事實上,我國已經具備了實施沙盒監管的客觀的基礎條件,沙盒監管可以 讓金融創新創新得到空間,同時控制其風險。我國應該重視金融科技創新,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國情的金融監管模式;積極開展宣傳活 動,提供相應的業務諮詢服務;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建設;金融科技創新涉及銀行、證券等等,可以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監管沙盒,這一新監管工具,可以測試與瞭解創新、評估風險、決定其是否大面積商用、並判定現有監管規則是否需要調整,其目的是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促進金融創新。監管沙盒大大擴充套件了 “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內涵,支援可以真正改善消費者生活的創新。沙盒監管的監管者與市場主體之間形成良性互動關係,不僅有助於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和市場對監管的理解,也有助於減少監管執行的博弈成本。我國的沙河監管的建立可以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教訓,不可盲目地硬搬照抄。
在我國的改革開放時期,領導人說過一句 “摸著石頭過河”,這其實也是現在中國金融監管需要具有的,要去嘗試去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監管模式,當然,監管沙盒並非金融科技監管的全能框架,還需要跟隨實際情況的變化不斷動態升級監管體系,建立可以保障整個金融體系的監管系統。
王景武認為,金融科技憑藉現代資訊科技與傳統金融的結合,對構建新興金融業態、提升金融服務質量、促進金融創新發揮了重要作用。與此同時,金融科技也擴充套件了原有金融監管範圍,強化了金融系統的風險傳遞,增強了風險隱蔽性,對金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新的挑戰。
而 “監管沙盒”機制是國際金融危機後“尋找監管新平衡”的有益探索,大大縮短了金融企業創新申請時間,有效降低合規成本。同時,“監管沙盒”有機統一了金融穩定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雙重職能,有利於監管部門更好履行監管職責,促進金融創新監管。
在王景武看來, “監管沙盒”為金融創新產品的跨業和跨地區金融監管提供了新思路,我國可選擇粵港澳大灣區、上海自貿區等重點地區開展試點,積極參與“監管沙盒”機制建設。
王景武認為, “監管沙盒”機制建設應抓住幾個重點,包括明確“監管沙盒”實施目的、規劃好“監管沙盒”實施步驟、儲備“監管沙盒”相應監管人才、健全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等。
他建議,可由人民銀行牽頭,會同其他金融監管部門以部門規章形式制定出臺 “監管沙盒”制度。同時,通過協調“監管沙盒”與現行法律之間的關係,強化監管測試主體之間的行為規範,確保測試的權威性。
監管沙盒,這一新監管工具,可以測試與瞭解創新、評估風險、決定其是否大面積商用、並判定現有監管規則是否需要調整,其目的是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促進金融創新。監管沙盒大大擴充套件了 “金融消費者保護”的內涵,支援可以真正改善消費者生活的創新。沙盒監管的監管者與市場主體之間形成良性互動關係,不僅有助於提高監管的有效性和市場對監管的理解,也有助於減少監管執行的博弈成本。我國的沙河監管的建立可以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教訓,不可盲目地硬搬照抄。
在我國的改革開放時期,領導人說過一句 “摸著石頭過河”,這其實也是現在中國金融監管需要具有的,要去嘗試去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監管模式,當然,監管沙盒並非金融科技監管的全能框架,還需要跟隨實際情況的變化不斷動態升級監管體系,建立可以保障整個金融體系的監管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