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如迴應租客房內發現偷拍攝像頭:堅決反對,將配合警方調查
今日(10月15日),針對近日被爆出的租客自如房裡發現偷拍攝像頭事件,自如官方回覆稱:堅決反對此類事件、本次事件尚未有定論、將配合警方調查。
此前,自媒體“呦呦鹿鳴”發文稱,一位租住了自如“優化間”的租戶在其床邊的插座上發現了偷拍攝像頭。
尋找中國創客採訪到了發現攝像頭的自如租客,該租客說房子是4月份在自如公司租的,是自如從客廳改出來的隔斷間,也就是自如所謂的“優化間”,房租每月3290元。9月11日,租客發現床邊的插座上有一個小孔,並於9月12日,前往北京市朝陽區奧運村派出所報案。目前,警方已受理此案件,並正在調查中。
租客稱,曾找自如公司的總監溝通過此事,但該總監稱,此事與自如公司沒有關係。截止到10月15日下午四點半,警方與自如公司尚未與其溝通最新進展。
尋找中國創客發現,這不是自如第一次被爆出房間被安裝攝像頭。在2016、2017年,就有過類似報道。
就此,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餘超曾公開表示,《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第6項之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隱私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如果受害人與自如友家之間的服務合同對安全保障有事先約定,且自如方面並未盡到合同約定的安全保障義務,受害人也可以依據合同向自如主張民事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