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斯克三年後若想再當特斯拉董事長 需經股東投 票同意
[ 摘要 ]馬斯克三年後有資格再次擔任特斯拉的董事長,是源自其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達成的和解協議。
據國外媒體報道,特斯拉與美國證券交易交易委員會聯合提交的法庭檔案顯示,馬斯克在三年之後若想再次擔任特斯拉的董事長,必須經特斯拉股東投票同意。
馬斯克三年後有資格再次擔任特斯拉的董事長,是源自其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達成的和解協議。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9月27日將馬斯克告上法庭,指控其8月7日在推特上釋出的有關私有化的訊息誤導了投資者,涉嫌證券欺詐,尋求禁止馬斯克擔任上市公司董事長和CEO,同時還要退還相關所得,並有民事罰款方面的要求。
而9月29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宣佈馬斯克同他們達成了和解協議,馬斯克與特斯拉各被被罰款2000萬美元,馬斯克可以繼續擔任特斯拉的CEO,但需要在45天內辭去董事長一職,並且在三年內不得再次擔任,因而這就存在馬斯克三年後重返特斯拉董事長崗位的可能。
不過,馬斯克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達成的和解協議,在得到法庭的批准之後才能正式生效。
法官艾莉森·納山(Alison Nathan)在上週四表示,在她簽署和解協議之前,法庭要對和解協議是否合適做出決定,法律也要求她決定和解協議是否公平合理,並且不會損害公眾的利益,因此她上週四要求馬斯克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在10月11日之前提交聯名信,解釋為何要她批准和解協議。
特斯拉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聯合向法庭提交檔案,正是應法官艾莉森·納山的要求,馬斯克三年之後再次擔任特斯拉董事長鬚經股東投票同意,就是特斯拉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聯合向法庭提交的檔案中的一項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