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研發費用抵扣比例提高至75% 專家稱還可以再提高
時代週報記者 謝中秀 發自廣州
減稅降負的利好進一步落地。
9月20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部三部門聯合釋出《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菸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等“負面清單”內企業不適用此政策優惠。
粗略估計,稅前扣除比例從50%提高到75%,2018年可通過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增加減免金額285億元,為高新技術企業增加減免金額531億元。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賈康表示,現在政策調整提升的方向是正確的,但是按照國際標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和稅前攤銷的比例還有提升的空間。
新政可使華為淨利潤提升7%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研發投入一直在不斷增長。據統計,在2001年至2010年期間,每年增速都在20%以上,尤其在2012年,研發投入突破了1萬億元。目前,我國研發投入每年的增速穩定在10%左右。
據統計,2017年我國研發投入是1991年的123倍。其中又大部分來自企業。統計局統計資料顯示,2017年我國研發投入為1.76萬億元,其中約1.37萬億元來自企業投入,企業研發投入佔總投入的近八成。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將有力地減輕企業壓力。
以華為為例,2017年華為總營收為6036億元,淨利潤為474.55億元,研發投入為897億元,佔收入的14.86%。按照此前政策,華為研發費用可按照50%的比例進行加計扣除,可減免稅額67.28億元。伴隨新的政策,提升加計扣除比例,華為可再多減稅33.64億元,預計淨利潤可提升7%。
安信證券陳果研究表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主要通過兩條路徑影響企業或行業的業績:一方面該項政策直接降低了企業的所得稅負擔,提升了企業的利潤;另一方面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也降低了企業研發活動的實際成本,從而鼓勵企業從事更多研究,在長期來說增強企業的競爭力和行業的技術密集程度,在此政策利好情況下,全A剔除金融加計扣除對淨利潤的提升幅度整體約為1.74%,創業板淨利潤提升幅度最高為2.25%,從行業來看,加計扣除對淨利潤的提升幅度較高的主要為科技成長型行業,其中受益前五的為軍工(9.80%)、通訊(6.64%)、計算機(3.72%)、機械裝置(3.17%)、建築裝飾(2.97%)。
時代週報記者梳理髮現,我國的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起源於1996年,最初僅適用國有、集體企業,後來逐漸擴大到全部企業,並確定了50%的比例加計扣除、150%的比例稅前攤銷的政策規定。2017年,《關於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實行75%加計扣除、175%稅前攤銷的規定。此次則是擴大加計扣除75%、稅前攤銷175%比例到全部企業。
根據目前政策,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新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進行的研發活動都可以按照規定享受加計扣除的政策優惠,包括人員人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新產品設計費用,以及材料、燃料、儀器等直接投入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但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需在年度納稅申報前向科技部進行優惠備案並準備所需的專案資料、專案費用等所需資料。
政策執行受考驗
為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支援科技創新,我國的財政支援一直在加碼。統計局資料顯示,2017年我國研發經費投入為17606億元,投入強度(研發經費與GDP之比)為2.13%,持續呈增長態勢。在財政資金支援企業科研發展方面,2017年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已經為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減免稅收金額570億元,為高新技術企業減免稅收金額1062億元,目前也已有11.93萬家企業入選科技型中小企業名單,可享受研發費用75%比例加計扣除和175%比例稅前攤銷,以及其他相關政策扶持。
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在執行過程中也發現部分問題,比如研發活動難以認定、費用難以歸集以及真實性難以核實等。
中山大學嶺南學院財政稅務系主任林江建議:“首先,在研發活動的定義上,國家需要進行更加清晰、明確的規定,比如購買一個裝置,必須是為了‘三新’方面原創性的研發才能算作研發投入,而其他的可以歸為企業正常支出,以避免濫用研發概念;其次,在企業研發活動的支援態度上,可以有一定的差異性,比如對原創性、創意性的研發進行優待,引導更多企業進行原創、創新的研發;再次,對於企業研發活動的認定,可以對研發專案認定的流程進行簡化,這樣有利於企業更加方便地使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政策鼓勵;此外,在專案認定的人員配備上也可以進行優化,當前研發專案需向科技部立項,但是否可以針對不同領域的專案配備不同領域的專業人才進行認定,這樣更好把控立項專案是否切實為研發專案。”
據瞭解,《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也作出了企業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劃分不清的不實行加計扣除、稅務部門每年應以不低於20%的比例進行年度核查的要求,以保障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優惠切實有助於鼓勵企業研發。
比例還可以再提高
與此同時也應該看到,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政策優惠扶持力度有限。
根據全國工商聯《2018中國民營企業500強調研分析報告》,2017年華為納稅總額為710億元。以此資料估算,即使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升25%,華為一年所減少的納稅額也僅佔總納稅額的近5%。
林江分析表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確能減輕一部分企業的研發投入壓力。但大企業未必對稅收那麼敏感,像華為這樣的企業,它在研發投入方面帶來的收益以及在競爭中帶來的優勢,遠大於稅收加計扣除帶來的優惠。有沒有這個政策,並不影響它對研發的投入。但國家給出這個政策,提升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拓寬到全部企業,尤其是研發費用投入較大的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更多是體現了國家的態度,表明國家對科研投入的鼓勵和支援,是一種政府的政策導向。”
賈康此前分析認為,當前中國的稅收和稅種已經基本上健全,從減稅方面降低企業負擔的可能性較小。目前增值稅稅率已經從17%和11%分別調整為16%和10%,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徵收也擴大了範圍,高新技術企業也都有自己的優惠稅率。賈康建議,企業可以好好利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的政策優惠,國家在減稅降負力度上也可以有所加大,比如稅前攤銷的比例還可以提升到200%至250%。
此外,時代週報記者對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科研扶持政策進行梳理也發現,我國政策正在從簡單的財政資金扶持,走向更加全面地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從簡政減稅降負等多方面進行促進,並且對各主體出臺了更加具有差異化和針對性的政策。據統計,今年以來,為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動實體經濟轉型升級和增強社會創造力,國家出臺了降低增值稅稅率、擴大增值稅留抵退稅範圍、放寬享受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優惠的小型微利企業標準、允許單價500萬元以下新購進裝置器具一次性稅前扣除、取消委託境外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限制等一系列措施。
林江提議,在稅收優惠之外,企業也需要一個良好的營商環境,包括當地的政策環境是否有利於企業發展,是否會對自身的發展存在限制,此外是否公平,中小企業、民營企業是否與大企業、國企享有相對公平的發展環境,還有是否有完善的、鼓勵企業進行科研的體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