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將判決網際網路是否應擁有“遺忘的權力”
新浪科技訊 北京時間10月2日上午訊息,明年早些時候,歐盟最高法院將會針對網際網路最具爭議性的話題之一——被遺忘的權力——作出判決。
隱私法中規定的這項權力指的是如果線上搜尋結果中關於人們的資訊過時、無關或“過度”,那麼歐洲人就可以提出要求移除這些資訊。該案件還涉及到 谷歌 與法國監管機構之間的爭議問題,2015年法國監管機構下令要求該公司在全球範圍內尊重這一權利——不僅僅只是google.fr,還包括google.com等。
谷歌自然是拒絕這一要求的。科技行業的許多企業、公民社會以及歐盟本身也是如此。他們也理當如此:在全球範圍內擴大被遺忘的權利威脅到了言論自由,給私有企業帶來了負擔,並且侵犯主權,還存在很多潛在的風險。此事也無益於推進其既定目標。
這一權利的提出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從原則上來說,刪改合法和事實資訊就是可疑的做法,這是保護隱私的一種錯誤方式,也是一個非常過分的要求。從2014年開始,谷歌不得不處理超過72.7萬條刪除請求,涉及到的網站有280萬個。每一條請求都必須經過人為評估,進而決定請求是否合理或是保留此資訊是否符合公眾利益——每一條請求的處理過程都需要數天時間。
谷歌顯然沒有能力進行這種判斷。對於如何平衡言論自由和隱私權,各個國家也有自己的偏好。法國、德國和英國這三個國家佔據了51%的刪除請求,而希臘幾乎不承認這種權利。在美國,使用這項權利也是違反憲法的。解決這樣一個複雜且存在細微差別的挑戰是立法機構的事情,而不是私有企業應當承擔的。
大家擔心的是,這種想法也許會傳播開來。很多專制政府都希望能控制境外的資訊。谷歌會尊重土耳其的類似要求嗎?或是執行泰國的《欺君法》(lèse-majesté law)嗎?有一個術語可以描述這種可能性,即“競次”:一些擁有最為嚴苛限制的國家能夠影響全球的政策。儘管這無益於任何人,但是卻是一個合乎邏輯的結果。
對谷歌進行裁決並不會有助於保護任何人的隱私。法國的監管機構堅稱,如果通過VPN或是人為使用海外版本的谷歌,搜尋結果依然會出現,那麼這種權利是毫無意義的。
這種趨勢也沒有任何益處。網際網路之所以發展得如此好,那是因為它沒有邊界。利用技術平臺來完成國家的優先順序事項會危及所有人的開放性。公司必須遵守業務運營所在地的法律,但要求它們在全球範圍內遵守某個轄區的偏好從法律上來說是可疑的、從概念上來說也是存在問題的,這還會產生意想不到的後果。如果歐洲選擇繼續堅持走這條路,那就沒有回頭路了。(堆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