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總局:新個稅法明年1月1日施行 手機APP可填報
12月30日,國家稅務總局釋出“致全國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一封信”,新個稅法2019年1月1日全面施行,稅務機關提醒納稅人瞭解最新政策和功能。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將全面施行。取得“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在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和“三險一金”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依條件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2019年1月1日前,納稅人可以通過填寫電子模板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填報相關資訊,用於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2019年1月1日起,還可以通過手機APP、電子稅務局填報資訊。
以下為致全國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一封信原文:
尊敬的納稅人:
您好!
首先感謝您一直以來對稅務部門的理解、支援和配合!
2019年1月1日起,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將全面施行。取得“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的納稅人,在5000元的基本減除費用和“三險一金”專項扣除外,還可以依條件享受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為了確保您能夠方便、快捷、準確地辦理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稅務機關提醒您關注以下資訊:
一、請您及時登入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個人所得稅APP)進行實名認證,瞭解最新政策和功能,方便使用操作。
二、您可以選擇由扣繳義務人根據您提供的專項附加扣除資訊辦理專項附加扣除,如果當月來不及採集相關資訊,可以在年度內以後月份補採信息後補充扣除;也可以選擇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年度彙算清繳時,自行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辦理退稅。
三、請您配合扣繳義務人做好全員全額明細申報工作,2019年1月1日前,您可以通過填寫電子模板或者紙質報表等方式填報相關資訊,用於扣繳義務人代扣代繳稅款和辦理專項附加扣除。2019年1月1日起,您還可以通過手機APP、電子稅務局填報資訊。若您的資訊有變化,請您及時通過遠端辦稅端或告知扣繳義務人予以修改。
四、如果您想詳細瞭解個人所得稅有關政策,可以參加當地稅務機關組織的免費政策培訓和輔導;或登入國家稅務總局網站(網址:www.chinatax.gov.cn)和國家稅務總局12366納稅服務平臺(網址:12366.chinatax.gov.cn);或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或關注“國家稅務總局”微博、微信;或到當地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諮詢。如以上渠道仍不能解決您的問題,您還可以撥打國家稅務總局熱線電話:010-63418840,63418841,我們安排了專人值守。
尊敬的納稅人,這次個人所得稅改革難度大、時間緊、任務重,儘管我們已經竭盡全力做了很多準備工作,但可能仍有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在此歡迎您對我們的工作提出批評意見。我們承諾:對於工作中的差錯,我們將馬上改正;對於您提出的意見建議,我們將認真研究吸納,進一步改進我們的工作。
願我們一起攜手,共助社會經濟和諧發展,共享更加美好幸福生活!在此向您致以誠摯的祝福和節日的問候,祝您新年快樂、萬事如意!
國家稅務總局